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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04/1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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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13)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为社会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卫生技术人才。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于2012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于2015年9月整体搬迁到蒙自市杏林路新校区办学,目前是红河州及滇南地区唯一的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2015年12月,学校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通过云南省教育厅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升专以来,先后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171间,多媒体教室125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图书馆有各类纸质藏书37.39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28.77万册。

  升专办学以来,学院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与医院、企业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2+3”学校与医院规培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被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列为了临床医学专业“2+3”人才培养试点、云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起学院与F+U萨克森职业教育集团签订协议,启动中德老年护理教育国家项目,开办中德护理 F+U 班。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和国家对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构建医教协同培养医学人才体系的实施,学院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学院将紧紧抓住机遇,秉承“厚德至善、医技精良”的校训与“仁爱明理、勤勉奋进”的校风,遵循“尊重生命、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提升质量”的发展理念以及“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立足滇南、服务边疆、面向全省、辐射东南亚”的办学定位,以培养基层医药卫生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中心,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建设成为省内一流、沿边特色高水平医药卫生高职院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年末机构数:1个。纳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学校内设12个党政管理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科、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审计科、保卫科、教育教学督导科;17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分别是公共课部、体育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考试中心、护理学院、临床与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口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高职教育与科研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学校教职工总数489人(含编内和编外),其中编内教职工346人,编外人员143人。专任教师311人、硕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108人、在职在编教师攻读博士学位7人(2人在读哲学博士、2人读语言学博士,1人读药学博士,2人在读医学博士),高学历人才比例达到34.73%;专任教师高级职称人数9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人;“双师型”教师160人,“双师型”整体比例达62.75%,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3.02%。4支教学团队进入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国全省2023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州奋进西部先进行列三年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以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铸党魂、立师德、正校风、争一流”,创建党建品牌,以一流党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抓实支部建设,建强党员干部队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强化意识形态引领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清廉学校”。

  二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配足建强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坚持“五育”并举,德技并修,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技术技能人才。

  三是深入推进“双高”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省级“双高”专业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护理专业群建设为引领,培育建设校内重点专业群、特色专业群,做强护理专业、做优国控专业、做大现代学徒制、做好职业培训、做特涉外办学。实施“三教”改革,推进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提高护考、医考等执业资格考试过关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执证率。

  四是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医教协同,推进双元育人。继续办好临床二级学院、健康产业学院、国际临床学院,办好医教协同班,提高校外学院和医教协同班的人才培养质量。依托产业学院,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人才培养。拓展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加强校企(院)合作,与医院合作开展临床和教学横向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共建科研队伍。

  五是打造高水平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肃查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加大高层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培育省级教学名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打造一支相对稳定兼职教师队伍。改革教师人事制度,激发师资活力。

  六是千方百计推进就业工作。牢固树立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的观念,健全全校总动员,人人参与就业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访企拓岗,力争初次和年终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报考全日制专升本。

  七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促进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明晰部门权责,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机制,提高两级管理效能。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完善大督查工作机制,促进“三风”建设。

  八是推进职业院校达标工程建设。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十四五”办学规模,积极整合资源,保障与规模相适应的土地、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核心办学条件指标。今年完成扩建(一期)教学楼、基础医学实验楼建设并投入使用;力争扩建二期学生公寓和食堂项目动工建设。

  九是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抓好校园疫情防控。推进“绿美校园”建设。推进省级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建设数字化校园。勤俭节约,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统筹好偿还债务和建设发展的关系,积极稳妥化解学校债务。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实施省级“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克服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全力推进学校“双高”建设,以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学院内涵建设,完善办学机制,加快专业群发展、培养模式改革、服务能力提升、内部治理现代化等一系列创新实践,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大幅提升新时代学院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能力。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法》《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二级单位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学院实施预算管理改革,出台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财务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卫职院〔2017〕69号)文件,制定《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院系两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院系(部门)经费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实行院系(部门)两级预算管理。2022年重新调整修订管理办法《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财务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卫职院〔2022〕19号),2023年调整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卫职院〔2023〕24号),探索预算项目库管理,通过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将各项经费更精细的划分,为学院支出的安全性、专项性、合法性加防线,筑高墙。增强了院系(部门)两级办学活力,促进学院管理从直接控制、过程管理向两级管理、目标管理的转变。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1)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47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49.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266.8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3000万元,其他收入318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00万元。

  (2)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476.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34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9.24万元,较上年增加844.3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州属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由学生500元/人/年调整为600元/人/年,教职工由3000元/人/年调整为5000元/人/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266.81万元,较上年增加4266.81万元,主要由于2023年全口径预算,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使用上处于试运行阶段,考虑资金科目使用的全面性,2023年预算收入增大,且随着学校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收费收入不断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尚有上年结余,故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较上年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31860万元,较上年增加31860万元,由于全口径预算,非同级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纳入预算。

  2.整体收支情况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23年总收入2496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8.79万元,占总收入的31.1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588.37万元,占总收入的26.3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94.7万元,占总收入的42.45%。

  2023年总支出2439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7.36万元,占总支出的37.99%。项目支出15127.17万元,占总收入的62.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250.0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3.82%;公用经费支出1017.2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4.17%。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总收入24961.87万元,比上年减少1948.19万元,降幅7.24%。总支出为24394.53万元,比上年减少2957.33万元,降幅10.81%。预算执行率为:97.73%。主要原因为2023年部分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因需要验收完成后形成支付,尚未形成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招生就业情况

  一是招生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学校计划招生3000人,实际录取3086人,录取后报到2702人,录取后报到率为87.56%。其中普高录取1822人,占比59.04%,三校生录取333人,占比10.79%,单招录取931人,占比30.17%。

  二是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3年,学校遵循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从“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就业工作基本原则出发,确立了“心系学生就业、情系学生发展”的就业工作指导思想,通过“四条工作路径”——主动精准帮扶、主推政策岗位、主攻专升本、主抓就业岗位拓展,下真功、出实招,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学校2023届毕业生3612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其中困难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达100%,帮扶满意度达90%以上。学校领导班子大力拓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深入101家医院、医疗机构、企业走访调研,为毕业生拓展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岗位。开展大型医学类双向选择洽谈会、小型专场招聘会,线上网络招聘会共计20场,提供就业岗位2245个,以多渠道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毕业生就业领域以医疗卫生行业为主,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达85%以上,其中在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等基层就业人数达1265人,占总毕业生人数35%。鼓励学生参军入伍、参加“专升本”考试。2023年,共有48名2023届毕业生光荣入伍,有589人通过专升本考试被本科学校录取。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为“健康中国”“健康云南”“健康红河”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2.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1人,编制外教职工19人,公开选调教职工3人。高级职称教师增加5人、增幅4.95%;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达111人,占校内专任教师比例39.36%;目前有在职在编教师攻读博士学位6人,新增4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修订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持续落实教师全员下企业实践锻炼制度,实行“双师型”教师到校医室流动顶岗实践,现有“双师型”教师158人,“双师型”整体比例达56.03%,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3.53%。完善管理激励机制。规范编制外合同人员的管理并提高待遇,规范教职工及中层干部校外兼职,完善年终绩效改革分配制度。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和赛事。科研项目增至149项,较去年增加18.25%。新增基层临床与公共卫生服务专业群、口腔医学专业2支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进入云南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捷报频出,冲刺省赛、国赛再创佳绩,药学院教师团队将作为云南省代表团队冲击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

  3.人才培养情况

  “五育并举”育人体系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育方面。充分发挥思政课思想引领主阵地作用,坚持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举办“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分课堂”、形势政策报告会、书记校长同上一堂思政课、“青春践行二十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把思政元素贯穿于立德树人的全过程。体育方面。以阳光长跑、健身走、运动会、周末体育联赛等多形式,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确保“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学校操舞队参加全国第三届排舞展示大赛并获特等奖。美育方面。开展迎新晚会、校园歌手大赛等文化活动30余项,学生社团活动1570余次,通过文化美育达到启智润心的教育效果。劳育方面。开展“红卫劳动周”、劳动教育月活动,评选劳动之星,师生积极投身到“绿美校园”“文明校园”建设之中,红细胞志愿服务队等各种志愿服务队纷纷涌现,并多次在省、州级志愿服务项目赛事中获奖。2023年,我校学生在全国“康复治疗技术”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护理学院学生荣获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2023年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率由去年的19.60%增至30.25%,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学生资助情况

  (1)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2022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开展并完成了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指南》要求进行了班级、院(部)和学校三级公示,公示期间学生无异议。2023年春季学期共发放高职国家助学金574.35万元,受助人数3500人。

  (2)2023年秋季学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23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开展并完成了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并评审出本学年度各院(部)的国家一等、二等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助困奖学金获得者,其中国家助学金3199人(其中一等2119人,二等1080人),预计发放553.81万元;国家奖学金11人,预计发放8.8万元;省政府奖学金7人,预计发放4.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308人,预计发放154万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6人,预计发放10.4万元,总预计发放731.21万元。校级助困奖学金727人(一等123人,二等242人,三等362人),共计发放76.45万元。按照《评审指南》要求我校对奖助学金的评审,实行班级、二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均无异议。已按流程进行发放。

  (3)2023年共为2090名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进行录入,2023年办理成功2078人,发放金额共计1232.97万元。

  (4)根据《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临时特殊困难助学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卫职院〔2020〕4号)、《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卫职院〔2020〕5号)文件要求,自3月以来,我校共发放临时特困补助104人,共8.06万元;2023年3月至10月总计安排勤工助学1574人次,共支出约30.53万元。

  5.社会服务情况

  拓展社会功能,服务地方发展“更突显”。发挥优势,面向州内基层医药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医药卫生和大健康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评级机构,完成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9个共4432人次,完成11个“1+X”等级证书(中级)的培训考核,获“1+X”运动营养咨询与技能等级证书优秀试点学校称号。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帮扶定点挂钩村开发助农产品,拓宽增收渠道,投入和争取资金4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产业和活动场所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由6.8万元提高到17.3万元,有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指标为:一是地方财政生均拨款12000元/生未完成,主要原因是红河州财政未按国家生均拨款现行标准执行相关制度;二是生师比未达到国家高职教育标准,主要原因是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的工作要求,学院开展2023年高职扩招,使得学生人数增加,师生比未达到标准。

  三、绩效自评结论

  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学院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制定依据充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2.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学院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部门项目总支出全部为重点项目支出,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学院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学院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较高,预算执行率为100%。

  2.学院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说明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较高,且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小于当年预算安排数,说明本院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较高。

  3.学院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收入合规率为100%;学院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算资金规范运行程度较高,支出合规率为100%

  4.学院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较高。

  5.学院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较高,资产管理安全性为100%。且学院所有固定资产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较高,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学院履职工作任务目标全部完成,全部达到部门绩效目标(绩效标准值)要求,且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较高,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按照学院职责完成相关工作达到全部预期指标,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较为明显。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廉政问题,社会公众、学生、家长等对部门履职效果较满意。实行院系(部门)两级预算管理。并在2022年重新调整修订管理办法《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财务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卫职院〔2022〕19号),通过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将各项经费更精细的划分,为学院支出的安全性、专项性、合法性加防线,筑高墙。增强了院系(部门)两级办学活力,促进学院管理从直接控制、过程管理向两级管理、目标管理的转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预算绩效管理还未形成有效机制,未真正达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全面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构建院内预算绩效管理架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学院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学院内部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要求,制定《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院系两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并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法》《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二级单位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学院实施预算管理改革,出台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财务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院系(部门)经费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实行院系(部门)两级预算管理。2019年通过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将各项经费更精细的划分,为学院支出的安全性、专项性、合法性加防线,筑高墙。增强了院系(部门)两级办学活力,促进学院管理从直接控制、过程管理向两级管理、目标管理的转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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