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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1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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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2年度州委编办共有财政预算项目2个,项目分别是:重点领域改革经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登记管理经费。

  (1)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按照中央和省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权责一致、坚持统筹协调五项原则,通过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健全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推动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经济发达镇等重点领域改革。

  按照《红河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而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巩固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按照中央将出台实施《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州实际提出我州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统筹协调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抓好落实。

  实施情况:开展各领域改革工作,到13县市开展调研,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并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按照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稳步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工作。

  (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背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要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随着各个领域改革的逐步深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逐步细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的承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越来越凸显它的重要性,具体的登记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该项工作已经单一的办证逐渐转化为集调查研究、资质评估、核准发证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工作的时效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编办负责机关、群团、事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通过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加强部门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规定,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实施情况:1.成立评估工作组。在州委编委的领导下,由州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估工作组,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2.评估和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采取部门自查自评与评估工作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自查自评、现场评估、综合评定的步骤,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和监督检查。3.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赋码发证工作,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完成州级100余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工作。按照3%的比例,一年2次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度州委编办共有2个项目,财政年初预算项目资金46.01万元,调整预算-17.61万元,全年预算收入28.4万元,预算支出资金28.4万元。项目分别是:

  (1)重点领域改革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总金额22.01万元,调整预算-4.87万元,全年预算收入17.14万元,预算支出资金17.14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

  (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登记管理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总金额24万元,调整预算-12.74万元,全年预算收入11.26万元,预算支出资金11.26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2年,我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宣传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做好全州机构改革后续任务,指导协调和督促州级相关部门对应省级部门及时调整相应职能职责。持续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继续深化落实跨军地、行业公安、生态环保体制、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国有林场(林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的改革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目标落地见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完善实名制管理、联席会议管理等制度。

  阶段性目标:

  1.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做好全州机构改革后续任务;

  2.抓好六支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工作;

  3.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6.以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有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管理。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跟踪。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制定《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确保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在制度的约束下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科学编制绩效指标体系,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我办认真总结历年绩效评价结果,总结经验,围绕办内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及时动态完善调整绩效指标体系,科学编制绩效指标,建立普遍适用本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我办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州委编办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规模比例为100%,将编办全部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涵盖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安排的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做到资金范围“全覆盖”。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我办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依据。一是根据《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开展自评工作;二是制定《州委编办绩效指标体系》;三是根据《州委编办绩效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州委编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州委编办绩效指标体系》,对本单位的总体目标、总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规定,其中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个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详细的细化说明,为抓实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并建立了《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个性指标体系,明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三大指标,为抓实抓细编办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实际的方向目标。

  4.评价方法。我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采取定时自评、定点监控、及时跟踪、问题反馈和整改等多项措施,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5.评价标准。根据《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及《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6.评价抽样。州委编办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规模比例为100%,将编办全部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涵盖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安排的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做到资金范围“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由办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检自查跟踪。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度州委编办共有2个项目,财政年初预算项目资金46.01万元,调整预算-17.61万元,全年预算收入28.4万元,预算支出资金28.4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都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自评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成绩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 重点领域改革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总金额22.01万元,调整预算-4.87万元,全年预算收入17.14万元,预算支出资金17.14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项目自评分95.2分。

  产出指标自评分45.2分:(1)数量指标:开展重点领域单位调研20余次,开展重点领域改革项目的培训(会议)6次。(2)质量指标:因上级改革政策不明确,会计年度内改革任务没有完成。(3)时效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6%,因改革任务推进受上级政策影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没有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4)成本指标:按照年初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成本,没有超出预算。效益指标自评分30分:(1)社会效益指标:推进红河事业单位、综合执法、经济发达镇等重点领域改革效果显著,(2)生态效益指标:推进红河州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发展改革效果显著。(3)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我州推进事业单位、综合执法、经济发达镇等重点领域发展,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满意度指标自评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登记管理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总金额24万元,调整预算-12.74万元,全年预算收入11.26万元,预算支出资金11.26万元,资金使用效率100%。项目自评分96.2分。

  产出指标自评分46.2分:(1)数量指标:各级被抽查评估的部门不少于同级机关部门总数的20%,按照计划开展业务培训1次,均完成指标。(2)质量指标:检查(核查)任务完成率100%,检查(核查)覆盖率100%,问题整改落实率100%。(3)时效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4)成本指标:按照年初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成本,没有超出预算。效益指标自评分30分:(1)社会效益指标:加强机构监督管理改革效果显著。(2)可持续影响指标: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改革效果显著。满意度指标自评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由科室申报,综合科负责统筹,最终上预算编制专题会议讨论决定项目申报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年初对2021年度整体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

  10月开展2022年1-9月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评估工作,及时开展自我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月召开专题会议,对2022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积极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参照《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制定《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明确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目标完成率在90%以上,评价均为优。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重点领域改革项目:通过深化各领域改革,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2.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登记管理经费项目:通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我州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管好管住用好编制资源,促进全州社会经济发展效果显著,为红河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积极对此次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和调整,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迅速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水平。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联系。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部门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抓好抓早抓细。同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和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意见与问题,更加有力地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强化意识,提高效益。进一步强化我办领导班子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来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内涵,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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