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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02/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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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0年度各级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21个项目资金共计17,31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州本级)

  (1)项目概况

  为充分发挥电信普遍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守边固边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地区及边境地区4G网络建设升级,中央财政总计拨款1272万元用于2020年红河州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建设投资,红河州总计承接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中的68个基站建设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需充分发挥电信普遍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守边固边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地区及边境地区4G网络建设升级。工程完工后,需有效提升农村地区,边境线0至3公里范围内20户以上边民集居区、学校和卫生室、口岸、哨所及周边道路等区域4G网络覆盖广度和质量。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红河州州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二)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州本级)

  (1)项目概况

  为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92号文件,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无线电频率占用费167万元,1月至2020年4月底,所有项目预计在12月底完成。一是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153万元。二是无线电监管和其他项目14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阶段性目标: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故障排除;无线电干扰案件的查处和办结;无线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和无线电监测。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红河州州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1)项目概况

  为加大对我州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181号),2020年,我州获得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673.24万元,其中,红河州融资担保公司651.7万,弥勒市融资担保公司21.54万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的宗旨,规范使用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均用于担保公司正常经营、担保业务代偿费用及公司各类业务费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为建成并完善我州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我州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阶段性目标为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60%;年化担保费率≤3%;小微企业满意度≥90%。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担保公司同商业银行、工商机关、税务机关、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借款人的上级单位、供货商、客户,专业征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单位对担保项目展开系统评估。担保项目的评估与银行贷款项目的评估在原则和评估要素上有一致性。担保项目评估具有系统性、客观性、稳健性和预测性的特点,并遵循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风险和效益相结合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评估原则。担保项目评估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与相关单位合作、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支持项目评估。

  (四)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对下)

  (1)项目概况

  根据7月17日《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紧急通知》(云财建〔2020〕170号)文件精神,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地方加快补齐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州工信局积极组织县市工信部门及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申报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8个,申请补助资金10,750万元,加上卫健部门申报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项目35个,申请补助资金39,242万元,共申报项目43个,申请补助资金49,992万元。

  根据8月10日《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建〔2020〕227号)文件,共下达资金11412万元,其中:7户企业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6033万元和州本级及5县市储备项目5379万元。并于8月14日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09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企业和项目单位。(7户企业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根据红财建(2020)196号调减224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着力提升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大力支持产能备份建设、增强医疗物资和装备应急转产能力,以保证储备动用消耗后,能够及时填补物资供应缺口,与实物储备形成衔接有序、梯次支撑的保障合力。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企业根据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财政、工信、卫健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财政厅,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正式批复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云财建〔2020〕25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五)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1.重大工业项目方向(对下)

  (1)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0〕54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县市工信部门及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经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州工信局复核,向省厅推荐上报云南齐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绿色工业装配化建筑产业基地、云南源鑫碳素有限公司600kt/a碳素项目二期工程等11个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302号)文件,红河州最终获得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工业项目方向资金300万元,涉及县市1个,涉及企业1户。州工信局于2020年10月30日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蒙自市财政局,由蒙自市财政与蒙自市工商信局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受扶持企业。

  项目实施内容:一是项目经过企业验收竣工投产;二是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比例大于等于1000%;三是项目建成后提供就业岗位个数大于等于90个;四是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率为100%;五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本项目共安排项目资金30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25日,项目资金已拨付至蒙自市财政局,拨付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①总体目标

  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在全州筛选出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项目落地实施,规范管理,实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推动红河州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重大新兴产业培育,为打造新型工业强州提供坚强保障。

  ②阶段性目标

  一是到2020年8月建设完成钢管束构件、H型钢、箱型柱构建生产线、钢筋桥架楼承接板生产线、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及配套轻型墙体生产线。

  二是数控H型钢高频焊接生产线、数控H型钢二次加工生产线、数控钢筋桁架生产线等)建设完成该项目。

  三是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钢构件3万吨,钢筋桁架楼承板50万平方米,ALC、AAC墙板构件60万立方米。

  四是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3000万元以上,年新增利税350万元以上。

  五是项目建成达产后,减少现场湿作业粉尘对城市环境质量的影响,最大化实现建筑材料的可循环利用,钢结构建筑拆除时,90%钢结构材料可加收循环利用,较传统混凝土建筑垃圾排放减少70%以上,破解“建筑垃圾围城”污染环境的困局,从而减少建筑垃圾对土壤、地表水甚至地下水等生态环境的危害。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州工信局负责指导县市工商信局组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制定绩效目标并备案,蒙自市工商信局负责监督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红河州工信局通过相关工作和监督措施,督促项目进度及资金管理使用,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企业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待省工信厅正式批复后,根据省《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2.技术改造方向(对下)

  (1)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0〕54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县市工信部门及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经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州工信局复核,向省厅推荐上报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技改年产 7500 万M2卷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烟标)暨 1000 吨烟用内衬纸建设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等9个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302号)文件,红河州最终获得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方向资金960万元,涉及县市2个,涉及企业2户,涉及项目3个。于2020年10月30日州工信局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县市财政局,由县市财政与工信部门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受扶持企业。

  项目实施内容:一是项目经过企业验收竣工投产;二是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比例大于等于1000%;三是项目建成后提供就业岗位个数大于等于90个;四是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率为100%;五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本项目共安排项目资金96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25日,项目资金已拨付至个旧市、弥勒市财政局,拨付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①总体目标

  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在全州筛选出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项目落地实施,规范管理,实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推动红河州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重大新兴产业培育,为打造新型工业强州提供坚强保障。

  ②阶段性目标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建成锡粗炼、锡精炼两大主生产系统及其他公辅系统,形成年产7 万吨锡产品、副产3.3万吨硫酸的生产能力。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推进项目整体技术提升,实现铜产能提升及稀贵金属产品延伸,阴极铜产能提高25%,产出金锭、银锭。

  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改年产7500万㎡卷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烟标)暨1000吨烟用内衬纸建设项目2021年内投产,推动印刷包装工业与烟草行业紧密结合,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本项目由州工信局负责项目整体申报及绩效目标制定备案,由个旧市、弥勒市工商信局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红河州工信局工业经济工作一线调度服务领导小组督促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企业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正式审核批复后,根据省《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3.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对下)

  (1)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0〕54号)要求,州工信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工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经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州工信局复核,向省厅推荐上报开远经开区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大唐片区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弥勒工业园区弥阳工业区创智大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等12个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302号),红河州最终争取到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00万元,扶持1个项目,涉及1个工业园区。2020年10月30日,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县市财政局,由县市财政与工信部门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受扶持园区。

  项目实施内容:开远市循环利用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502.27亩,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压实、修建挡土墙、护坡治理等。项目建设目标为开远市循环利用产业园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园发展,重点引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落户。为开远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00万元,资金筹措为企业自筹。

  2020年11月20日,开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入开远兴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专项资金。目前该资金未支出,计划于2021年4月前拨付开远市循环利用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5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①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省工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培育的决策部署,聚焦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保障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推进,围绕“集中扶持龙头企业、重点园区(平台)和产业集群,突出实施效果”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2016—2025)的通知》(云政发〔2012〕9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8〕8号)等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工业强州”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支持重点县(市)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加快全州产业集聚、绿色发展,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建好平台,促进全州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②阶段性目标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02.27亩,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场地平整压实、修建挡土墙、护坡治理等。其中:预计土石方开挖645.02万立方米,预计土石方回填693.28万立方米,预计挡土墙建设71405.00立方米,预计生态护坡:22015.00平方米。

  建设工期16个月,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2140.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7.22万元,预备费用1851.85万元。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本项目由州工信局负责项目整体申报及绩效目标制定和备案,由开远经开区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红河州工信局工业园区科积极督促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园区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省级公示后正式下达,资金使用根据《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①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组织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按计划推进项目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②勘察单位负责对项目现场地质情况进行勘察,并向设计单位提供符合国家勘测规范的报告。

  ③设计单位根据地勘报告结果及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根据设计成果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查,同时制定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上墙。

  4.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对下)

  (1)项目概况

  我州2020年省级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专项资金共涉及2个项目32万元。项目资金于2020年10月30日由红河州财政局、州工信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并拨付,到位情况如下表:

  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没有经过州、县两级工信部门账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无挤占挪用情况。

  (2)项目绩效目标

  ①总体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②阶段性目标

  一是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二是降低实体企业成本;三是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快速通行。

  ③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省、州关于做好2020年度的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专项补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州工信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学习并转发项目资金申报文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0〕54号)文件要求,红河州工信局于2020年3月2日及时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工信局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红工信技创〔2020〕5号)的文件。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省州关于2020年度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对区域内的企业组织筛选,复核申报。通过复核筛选,共收到2户企业申报省级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专项资金,即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云南远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项目的推荐上报。按照县市推荐、复核,州工信局科室评议评审,经局领导同意,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5.2020年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对下)

  (1)项目概况

  为促进企业扩销促产,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我州2020年省级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专项资金共涉及1个项目2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0年10月30日由红河州财政局、州工信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并拨付,到位情况如下表:

  

  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没有经过州、县两级工信部门账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无挤占挪用情况。

  (2)项目绩效目标

  ①总体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以达到推动保民生、保市场和复工复产的重要意义,促进全州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同时,通过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②阶段性目标:

  降低铁路运输费用,进一步提升省外铁路运输量,实现扩销促产,企业效益提升的目的。

  ③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省、州关于做好2020年度的扩销促产铁路运输专项补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州工信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学习并转发项目资金申报文件。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省级扩销促产铁路运输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工信交通〔2020〕79号)文件要求,红河州工信局于2020年6月4日及时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省级扩销促产铁路运输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省州关于2020年度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对区域内的企业组织筛选,复核申报。通过复核筛选,共收到1户企业申报省级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专项资金,即河口滇越货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以公铁联运无轨站的方式申报。

  三是项目的推荐上报。按照县市推荐、复核,州工信局科室评议评审,铁路部门对相关铁路运量进行审核确认,经局领导同意,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六)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1.项目概况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全州锡、铟、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为期一年(即2020年),扶持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得到省级贴息补助。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其中,对收储锡、铟的企业争取省级给予80%贴息补助;对收储电解铜、电解铝、铅、锌的企业争取省级给予60%贴息补助。”

  实施情况:2020年7月15日,州工信局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及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工信运行〔2020〕179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承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承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贴息资金申报工作。7月21日,州工信局共收到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储计划申报表1份,申请承储电铅1万吨;8月19日,州工信局将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贷款合同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备案;10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331号)下达预拨付贴息补助资金共1836554.72元。2020年11月17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61号)将预拨付贴息补助资金拨付至个旧市财政局。

  2.项目绩效目标

  应对疫情冲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企业生产、提振市场信心、改善市场预期。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20年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云南省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及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工信运行〔2020〕179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承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七)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1.项目概况

  工业大麻是指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0.3%的大麻,主要应用于农业种植、生物能源、化工、医药和饲料等方面。提取工业大麻叶中活性物质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特别是工业大麻叶中大麻二酚(CBD)应用广泛,主要应用于治疗神经类疾病、日化领域等。因此,提取工业大麻叶中活性物质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红河州泸西县域内的海拔、气候、土壤均适宜工业大麻种植。工业大麻适应性较广,具有种植成本低、生长快、经济效益明显等特征,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改善土壤等具有重要意义。

  泸西希康银杏发展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杏生物科技云杏公司共同隶属于康恩贝集团,康恩贝集团是国家中药前二十强企业,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是集团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满足国际市场需求而采取的生物产业发展战略;集团公司计划投资1.25亿元在泸西县布局发展工业大麻产业,其中原料种植基地建设计划投资3500万元,加工提取生产线建设计划投资9000万元。

  工业大麻原料种植基地建设计划投资3500万元,由从事生物农业产业板块的泸西希康银杏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公司拥有银杏种植基地10000余亩,并有完善的种植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种植管理及技术经验,为种植基地建设奠定了基础。

  工业大麻花叶加工生产线建设计划投资9000万元,由云南云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组织实施,公司拥有工业用地102.45亩,在原银杏叶提取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建设3000t/a的工业大麻花叶加工生产线一条,形成年提取3000吨工业大麻干花叶,工业大麻提取物(CBD)达15吨的生产能力。

  投资建设完成达产后,泸西县将成为国内最大的工业大麻原料种植基地和加工生产基地之一,工业大麻产业将形成从原料种植、加工、研发、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的产业链,带动地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农业产值提升,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项目绩效目标

  (1)种植“云麻7号”工业大麻5000亩以上,预估产量约700吨以上。产值:预估实现销售产值近1500万元。

  (2)提供就业岗位70余个。生产工业大麻花叶投料100吨以上,工业产值1500万元以上。环境效益:项目环评合格,前期采用蒸汽锅炉,后期使用天然气节能降耗显著达到环保生产的要求。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企业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待省工信厅正式批复后,根据省《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八)选调生一次性住房补助(本级)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分配选调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经费的函》兑现2名选调生住房补助共1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兑现2名选调生住房补助。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政策安排。

  (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对下)

  1.项目概况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中“州级财政安排585万元,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20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58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实施情况:2020年4月,州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部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0〕36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工信、统计部门初审,州工信局、州统计局复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上公示,全州共有36户企业符合奖励条件。2020年7月1日,州工信局2020年度第十次局党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36户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对36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拟奖励资金共计540万元,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7月8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9月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11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2.项目绩效目标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2019年计划全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压实工作落实,2019年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达437户。2020年内拟兑现2019年新增39户规模以上企业(585万元)奖励。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工信发〔2017〕22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十)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1.项目概况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中“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幅同比超过1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复工复产奖励”,2020年初,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2020年一季度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

  实施情况:2020年4月24日,州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工信、统计部门初审,州工信局、州统计局复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上公示,全州共有11户企业符合奖励条件。2020年7月1日,州工信局2020年度第十次局党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11户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对11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拟奖励资金共计181万元,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7月8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9月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一季度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10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2.项目绩效目标

  加快实施“红河制造2025”行动和大抓工业行动计划,确保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突破1500亿元,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省水平。2020年拟兑现2020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11户企业(181万元)奖励。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十一)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对下)

  1.项目概况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中“州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2020年初,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13县市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80万元。

  实施情况:2020年7月1日,州工信局2020年度第十次局党组会议对13市县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对13市县工信部门给予补助,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7月8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11月2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60号)正式将县市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共80万元拨付至13县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项目绩效目标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工作经费共80万元。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工信发〔2017〕22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各县市工商信局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十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对下)

  1.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2号)、《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红工信发〔2018〕42号)等文件,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政策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我州特色资源和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弘扬我州传统技艺和民族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8号)文件,我州2020年认定4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420万。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为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政策支持,促进我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阶段性目标为2020年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户,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以上。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20年4月开始经各县市组织推荐,全州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计48户,在广泛征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15日牵头组织召开州级相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会议,对各县市推荐上报的48户企业进行严肃认真细致审核,并经1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拟认定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户。并按程序进行公示,上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认定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户,实际拨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资金420万元。其中:蒙自市8户80万元,个旧市4户40万元,开远市5户50万元,建水县4户40万元,石屏县6户60万元,泸西县9户90万元,屏边县1户10万元,金平县3户30万元,红河县2户20万元。

  (十三)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1.项目概况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中“州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2020年初,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

  实施情况:2020年7月1日,州工信局2020年度第十次局党组会议同意按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向州人民政府申请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7月8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9月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04号)将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拨付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项目绩效目标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州工信局每年举办1-2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工信发〔2017〕224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十四)项目前期费(电子信息产业提升)(本级)

  1.项目概况

  红河凯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8日,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综合保税区围网内增值加工区,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人:蔡志红;经营范围:手机、平板电视、电视电子元器件、电容式触摸屏元器件、液晶模组显示、数据终端、平板电脑及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装卸业务;报检;会展服务、物料方案策划及物流信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红河凯丰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红河以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目前红河凯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有三大业务主块:液晶模组事业部、触摸盖板事业部、集成电路事业部。其中液晶模组事业部生产线10条、触摸盖板事业部生产线10条、集成电路事业部10条,总计设备资产投入3.14亿元。

  公司自2016年1月注册成立后在云南省政府、红河州委、蒙自市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当年8月就实现投产,员工610人;2016年当年实现工业产值26413.5万元、实现收入22134.22万元、营业利润812.12万元,2017年实现工业产值167429.71万元、实现收入143691.15万元、营业利润2673.38万元,2018年实现工业产值500397.6万元、实现收入411437.4万元、营业利润13073.4万元。

  2019年计划实现工业产值640876.2万元、计划实现销售收入701871.7万元、计划实现营业利润199316万元。2020年计划实现工业产值632173.8万元、计划实现销售收入592570.7万元、计划实现营业利润69209万元。

  2.资金安排情况

  由于受云南省政府、红河州、蒙自市政府、红河州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等各级领导的支持关心下,红河凯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获得云南省府的《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专项拨款30万元。

  3.绩效目标

  2019年实现工业产值640876.2万元、实现收入701871.7万元;与2018年的经营目标数值比,分别增长为:28.07%和70.59%;较好的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任务目标。

  4.管理情况

  红河凯丰科技有限公司依托集团公司的资源优势,大力结合管理资源体系,纵向直达生产制造部,生产指令、订单管理、业务合同签约可在最短时间内直达制造部,由制造部结合订单情况测算出材料成本供集团风险控制审核部参考决策依据;横向联立各部门的协同管理,财务部资金筹划安排、人事职员调配、PMC物料采购中心物料定准点采购、物流运输车队调度安排等均做到有机有序的安排。

  (十五)项目前期费(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本级)

  1.项目概况

  通过前期对云锡、北部工业园区等“锡冶炼”产业链上下游的走访调研,充分了解了行业的现实需求,锡冶炼生产工艺、生产流程是一个典型的设备密集型生产过程。对行业中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管控,是当下行业整体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亟需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各生产环节动态情况,及早发现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充分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高效、安全,提高生产管理经济效益,改善生产作业流程的协同性。

  另一方面,伴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和制造业的融合发展,产业生态的竞争正在从制造领域向多元化方向拓展,领军企业围绕“智能机器+大数据平台+工业APP”功能架构,抢占工业大数据入口的主导权、提升用户黏度,打造基于平台的制造业生态,不断巩固和强化制造业的垄断地位,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红河作为“锡冶炼”行业的龙头区域,应扩大对行业的影响力,在新一轮的产业变革中,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变革机遇,立足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际,在工业领域进一步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新生产制造方式和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工业经济体系为目标,以打造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平台,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为主线,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带动三次产业融通发展。

  平台围绕锡冶炼行业由统一标准规格大宗产品制造模式向大批量个性化订制模式转变,由单一产品刚性制造系统向多产品柔性制造系统转变的实际特点,以“冶炼前”和“冶炼后”相结合的质量管控和生产管控为主线,包括订单管理、供应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计划与调度、生产执行及反馈、能源管理、仓储及运输管理、大型工器具管理、原辅料管理、废料副产品管理、实验室管理(LIMS)、计量管理、磨辊间管理等业务模块,实现冶炼行业计划、质量、成本的协同优化,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精细化冶炼生产制造。产品重点综合考虑炼锡、连铸、热轧等各工序的工艺、设备约束以及订单质量要求、实现计划、调度、作业的协调优化,为流程企业实现生产过程资源利用最佳化、能耗最小化、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提供运行支撑。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平台围绕锡冶炼行业由统一标准规格大宗产品制造模式向大批量个性化订制模式转变,由单一产品刚性制造系统向多产品柔性制造系统转变的实际特点,以“冶炼前”和“冶炼后”相结合的质量管控和生产管控为主线,包括订单管理、供应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计划与调度、生产执行及反馈、能源管理、仓储及运输管理、大型工器具管理、原辅料管理、废料副产品管理、实验室管理(LIMS)、计量管理、磨辊间管理等业务模块,实现冶炼行业计划、质量、成本的协同优化,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精细化冶炼生产制造。产品重点综合考虑炼锡、连铸、热轧等各工序的工艺、设备约束以及订单质量要求、实现计划、调度、作业的协调优化,为流程企业实现生产过程资源利用最佳化、能耗最小化、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提供运行支撑。

  阶段性目标:北部工业园区智能化改造,把北部工业园区的智能管理系统、选矿环节设备数据采集、监测、流程自动化升级做好,实现智能化管理的提升。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保障,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决策者和管理协调者,负责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和监管,协调、指导智能园区建设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在项目交付过程中面向政府各部门推进业务合作、数据打通;面向企业,推动企业对接。第三方服务机构派驻专业的项目经理、解决方案高级顾问、研发团队进驻现场确保项目顺利交付。服务商参与制定平台总体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平台建设的软件开发、人员培训、系统整合、数据导入、数据分析等工作。

  (2)标准体系,围绕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发展需求,推进相关技术、应用、管理规范的建立和实施,积极参与省市标准、规则的制定修订。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版)》,鼓励企业加强行业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标准体系动态更新机制,扎实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3)安全体系,建设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实施信息安全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制定信息安全总体实施规范和应用指南,建立信息化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等。

  (4)运营体系,完成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建设后持续运营体系,包括数据更新、流程机制的制定。完善专业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结合运营体系等。

  (5)评价体系,按照“绩效导向、客观量化”原则制定智能园区评价指标包括园区顶层设计、管理与服务、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维度,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进行设置,通过评价体系推进智能园区迭代发展。

  (十六)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1.项目概况

  为紧扣“新兴工业强州”发展定位,着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大力提高制造业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围绕全州着力构建“5+6”千百亿现代化产业体系,指导全州工业领域培优培强传统产业、聚焦聚力新兴产业,推动红河州制造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逐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州工信局负责组织《红河州“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州工信局在省厅支持下,与滇朴、伟恒等6家咨询机构接洽座谈,提出初步规划构想及要求后按相关采购程序通过招标代理的方式确定昆明滇朴为第三方编制单位,约定规划编制费用为29.9万元,其中15万元由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预算中支出,剩余14.9万元从州工信局办公经费中列支。目前,已与昆明滇朴联合完成对县市、“三区”和重点企业的实地调研及素材资料收集,正在按照我州要求框架和专家意见编制规划初稿。预计11月底前可完成初稿,今年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州政府审核,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审批发布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阶段性目标:2020年12月出具规划初稿。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费用29.9万元,约定分两次支付给昆明滇朴。在昆明滇朴对各县市调研工作全部结束后,出具规划编制汇报情况后,第一笔资金20万元已于11月26日后拨付公司。目前规划初稿正在进行调整完善,简要汇报稿已经提供州工信局审议。预计12月初稿正式提供后支付第二笔9.9万元资金。

  (十七)扶贫专项经费(本级)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背景:坡背村委会隶属于和平镇深度贫困村,也是我局的挂钩扶贫点之一。辖区现有农户283户1010人,建档立卡户156户603人,设有山脚(行政村)、对门村、小狮子山村、白牛厂村、茅草田村、大湾田村等1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该6个村至今仍然没有实施路灯照明工程,村民晚上难以开展有益于身心的健康文体活动和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群众对实施路灯照明工程项目的愿望非常强烈。

  主要建设内容:屏边县和平镇坡背村委会路灯亮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7万元。其中,工信局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村委会自筹资金7万元。建设坡背村委会山脚、对门、小狮子山、茅草田、白牛厂、大湾田村等6个村组太阳能路灯100盏。目前,该项目已完成100颗路灯地笼的放置,11月26日开展安装路灯,计划12月中旬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绩效目标

  安装完成坡背村委会山脚、对门、小狮子山、茅草田、白牛厂、大湾田村等6个村组太阳能路灯100盏,满足村民的愿望,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亮化工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坡背村委会负责委托施工方建设,由村“四职干部”、驻村队员负责监管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通过采取召开竞争性磋商会议,选定项目建设方,与村委会签订施工合同方式进行。

  (十八)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1.项目概况

  本部门本年死亡2名离退休干部,按死亡抚恤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财政拨付项目资金68.02万元,及时兑现死亡家属。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按政策兑现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阶段性目标:按政策兑现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至负责按政策向州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人事科负责向州社保中心报送死亡离退休情况;办公室负责抚恤金发放。

  (十九)州补散办工作经费(本级)

  1.项目概况

  红河州散装水泥办公室有蒙自银河路商铺1间,通过州财政局公开招标,于2016年出租给个体户经营钢门窗,租期5年,到2021年6月到期,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第一年租金3.45万元,以后每年增长5%。2020年散办银河路商铺租金收入4.2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发〔2020〕4号减免房租政策的通知》(红财资发〔2020〕13号)要求,给承租户免5个月租金1.75万元,实收2.45万元,扣除各种税费后,租金收入缴国库1.87万元,州财政按40%间接成本返还单位使用0.74万元,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全年房屋租金4.2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缴国库。

  阶段性目标:全年房屋租金4.2万元,根据红财资发(2020)13号要求减免5个月房租1.75万元,收取2.45万元,缴纳土地使用税0.58万元后缴国库1.87万元,州财政成本返还40%计0.74万元补充部门办公经费。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收取租金,按政策给予减免,缴纳相关税费;办公室负责将租金收入缴入国库,并申请使用间接成本40%部分,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二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本级)

  1.项目概况:2020年无呆坏账发生,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继续作为担保基金组成部分,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2.项目绩效目标: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作为担保基金组成部分,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根据州工信局、财政局、信用联社、邮储银行联发文红工信〔2015〕156号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担保基金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州工信局,监管会由州工信局、财政局、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管理和审议担保基金贷款损失代偿事宜。

  (二十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本级)

  1.项目概况:完成2020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代扣代缴发生的手续费补充工作经费。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全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该项目是2020年州工信局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安排的手续费,州税务局通知,办公室负责申报,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州工信局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各项目科室负责,发展规划科负责汇总上报,办公室配合。

  为加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情况和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制定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等,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通过对本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对以后的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取得成效,考核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项目的实施,早日实现投产、达产。

  (3)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4)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产生的效益,积极探索加强资金使用有效性的途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红河州工信局各业务科室。

  3.绩效评价范围:

  红河州工信局对项目的申报、推进透明度公开性,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的规范性;项目实施企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推进情况,取得的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发现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及时整改落实。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

  (3)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1个项目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

  4.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再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

  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法

  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

  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最低成本法

  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5)公众评判法

  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6)标杆管理法

  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以州工信局自评为主,通过向县市工信、企业了解情况,组织企业提供相关数据,举证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实施。汇总相关数据结果后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按实际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以州工信局自评为主,通过向县市工信、企业了解情况,组织企业提供相关数据,举证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实施。汇总相关数据结果后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按实际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打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21个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表1)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21个项目决策绩效目标的设立合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从项目推进过程看绩效目标均已经实现;效益指标完成较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州本级)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州本级)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对下)

  我州7个产能动员建设项目都是在当前疫情背景下提高应急物资供给的决策,能提高我州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和生产动员保障能力。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1)重大工业项目方向(对下)。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工业项目方向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

  (2)技术改造方向(对下)。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工业项目方向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

  (3)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对下)。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一是加强对信息系统实施项目的预算管理,做好立项阶段投资分析工作。按照项目的建设周期和建设阶段,做好详细的资金预算,对于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尽量在事前考虑充分,做好投资分析工作。二是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实时对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整,以保证项目过程顺利进行,防止项目延期而造 成的资金投入失控。三是做好项目资金的预先安排,确保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按照项目阶段划分和合同规定,同时结合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并根据实际项目建设、项目产生变化等情况,进行随时调整,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对下)。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5)2020年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对下)。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6.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2020年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是省工信厅为贯彻落实省、州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措施(云政发〔2020〕11号、红政办发〔2020〕2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7.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8.选调生一次性住房补助(本级)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9.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对下)

  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10.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州级2020年一季度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11.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对下)

  县市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对下)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13.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14.项目前期费(电子信息产业提升)(本级)

  按照州财政局下发的文件通知严格遵照执行。

  15.项目前期费(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本级)

  个旧市是一个因矿而生,因矿而兴的工业城市,是有色金属工业基地,承担红河州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的建设的任务。

  16.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根据州工信局提出初步规划构想及要求后按相关采购程序通过招标代理的方式确定昆明滇朴为第三方编制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按照规划编制服务合同按时合规拨付了相关资金。

  17.扶贫专项经费(本级)

  按照坡背村委会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完成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的支付。

  18.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根据死亡人员养老金构成,按政策测算并申报抚恤金。

  19.州补散办工作经费(本级)

  按合同收取租金,按政策给予减免,缴纳相关税费后缴入国库,并申请使用间接成本40%部分,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20.“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本级)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2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本级)

  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州本级)。项目总计投资建设68个基站,项目批复已下达,项目投资已按期完成支出,且项目支出资金情况符合规范,项目造价已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预算情况。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州本级)。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按照有关开支标准,担保机构结合实际工作,对费用开支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每个项目安排人员负责管理、监管,层层把关,层层担责。项目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合同等,对金额大的合同进行招投标管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跟踪,确保专项资金正常规范使用,创造最大效益。

  4.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对下)。7户企业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推进较为顺利。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专项资金。

  (1)重大工业项目方向(对下)。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0年10月30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所在蒙自市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2)技术改造方向(对下)。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0年10月30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县市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3)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对下)。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园区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0年10月30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4号)文件,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县市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4)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对下)。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5)2020年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对下)。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6.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2020年11月26日,预拨付贴息补助资金已拨付至企业,根据企业上报的仓储台账月报表,2020年,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承储电铅7000吨。收储到期后,根据实际贷款发生额及产生的利息,按60%贴息补助标准进行清算。

  7.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8.选调生一次性住房补助(本级)。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9.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对下)。2020年4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部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0〕36号)启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2020年9月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11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并由各县市财政及时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10.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2020年4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启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2020年9月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一季度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10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并由各县市财政及时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11.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对下)。2020年7月1日,州工信局2020年度第十次局党组会议对13市县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对13市县工信部门给予补助,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7月8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11月2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60号)正式将县市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80万元拨付至13县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对下)。按照《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红工信发〔2018〕42号)文件要求,由各县市组织推荐,在广泛征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后,由我局牵头组织召开州级相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会议,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最后上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

  13.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2020年7月1日,州工信局2020年度第十次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同意按年初预算20万元向州人民政府申请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7月8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7月30日—8月1日于弥勒丽景酒店举办了1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业务培训会。9月4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04号)正式将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拨付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14.项目前期费(电子信息产业提升)(本级)。严格按照州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15.项目前期费(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本级)。以个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超算能力为依托,打造4大模块。一是打造锡冶炼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以个旧锡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龙头优势,打造锡行业的设备、流程、工艺、产品等的行业标识。二是通过打造应用服务平台,让工矿企业使用通用型saas应用综合服务平台,比如小型的ERP、生产控制软件、标识工具等,有效降低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三是利用已有大数据中心数据成果及企业前端采集数据,建立工业产业数据模型,通过数据分析产业发展动向,挖掘企业发展潜力,为政府针对具体产业出台相应的发展政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撑,打造为政府、企业服务的产业大数据平台。四是工业仿真模块,以个旧云计算中心超算能力为依托,对企业提供通用性的仿真、建模、压力测试等服务,降低企业研发产品成本,提升有色金属成品加工附加值。通过对企业提供通用性的仿真、建模、压力测试等服务,降低企业研发产品成本,提升有色金属成品加工附加值。并希望通过以上四大模块的支撑,把北部工业园区的智能管理系统、选矿环节设备数据采集、监测以及冲坡哨工业园区的冶炼环节设备数据采集、监测、流程自动化升级做好,实现智能化管理的提升。最后经过园区的智能化管理提升以及行业、产业提质增效最终实现红河州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任务,为全州有色金属企业提供服务。实现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一体化服务平台。

  16.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照与编制服务企业合同要求及时拨付企业。

  17.扶贫专项经费(本级)。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施工合同组织项目实施。

  18.抚恤丧葬经费(本级)。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时兑付给死亡职工家属。

  19.州补散办工作经费(本级)。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规定补充本部门公用经费。

  20.“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本级)。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2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本级)。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0年项目。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州本级)

  项目按期完成基站建设68个,全部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且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州本级)

  无线电基础和技术设施维护率达到95%以上,故障排除率达到100%,成本控制率在15%以下。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为100%。

  4.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对下)

  生产动员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县市储备基本到位。

  (1)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河药业),该企业自疫情暴发以来,云河药业根据个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积极应对,迅速组织物料,于2020年2月9日提前复工复产,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口罩、消杀产品、抗疫药品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可达到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日产能40万只,年产能不低于14600万只,手消毒凝胶年产能不低于730万瓶,通宣理肺片、清肺抑火片、桑菊感冒片年产能5亿片,藿香正气水4320万支,感冒清热颗粒年产能648万袋。该企业于2020年2月15日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随后通过了云南省药监局的严格审查,正式获批医疗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无菌、非无菌)、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成为红河州首家获批生产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的企业,并通过CE认证,目前该企业生产正常,根据订单适时调整生产。

  ——个旧云锡劳动防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劳防公司),云南锡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企业,是我省唯一具有工业防尘口罩(GB2626-2006 KN95)生产资质的企业,是第一批被云南省列为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的企业,同时也是第一批被省工信厅列为“扩产、转产、新建”的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云锡劳防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组建疫情物资生产突击队,利用有限的库存材料满负荷生产。目前,云锡劳防公司已启动整体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新厂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按照医疗器械标准,已新建产品配套实验室三间,分别是:物理检测室、微生物实验室和留样间;已投建完成“一次性平面口罩”生产线2条,实现了一次性平面口罩(工业/医用):4万只/日,1057万只/年的产能;已投建“折叠口罩”生产线1条,实现了一次性平面口罩(工业/医用):2万只/日,529万只/年的产能。

  ——红河远旭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有效缓解我州防疫物资紧缺状况,开远市于2月19日开始筹备口罩生产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年产 5000 万只口罩生产项目入驻开远市轻工业产业园区,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于2020年6月18日取得了应急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无菌和非无菌)与医用防护口罩(无菌和非无菌)四个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主要生产供应无菌和非无菌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公司目前完成投资678万元,设有2条独立生产线,公司于2020年5月 20日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无菌与非无菌)、医用防护口罩(无菌与非无菌)四个产品的应急生产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资料,并于6月18日取得四个产品的应急生产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前产能基本满足制定的产出指标2400万只/年,并能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每只口罩获益0.5元)、社会效益(保证全省范围应急保障物资的供应)、生态效益(达到无污染、无三废排放)和可持续性影响效益指标(可长期作为应急保障物资供应和储备)。

  ——开远荣锦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原有生产工厂和生产设备的基础上,投资800余万元再次进行升级,全面提升生产体系,设立包括原材料采购仓储、十万级灭菌防护服压胶生产线、辐照/环氧乙烷灭菌车间等建设项目,建设从2020年8月启动,历时3周在9月上旬完成了全部建设工作。并按预期计划完成了设备采购、进场;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线改造调配到成品下线。目前项目属于完工状态,已顺利投产一月有余。经过成品向生产的反向追溯验收,公司“灭菌医用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为该项目目前和合格且达到预期。目前医用(灭菌)防护服成品滚动库存最低5000套;医用隔离衣成品滚动库存最低3200套;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用于保障体系的建设,生产设备及原料已全部到位。

  ——弥勒市云南弘源千凡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防疫应急口罩熔喷布物资生产项目,2020年3月份成立,建成投产后投资熔喷布生产线5条,产能每月25-30吨,产品达到国家标准BFe过虑效率≥95;半自动超声波耳带焊接机10台,超声波封边机10台,热熔鼻梁条机10台,KN95超声波切割机两台;日用防护KN95非无菌(GB2626-2006)中高端防护口罩,达到日生产15-18万只。该项目经过近三个月的建设于2020年7月全面建成投产,从建设初期开始的设备选型及采购,原料采购等配备了各类专门人员负责,设备及原料等物资进入公司后有专门人员进行验收及保管,建立了相应的台账,适应了建设及初期生产管理的需要。于2020年7月投入生产后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标准。为适应市场需要,还配备了专门的营销人员及货物配送设施,保证了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及质量追溯体系。

  ——兰益酿造有限公司5000千升/年乙醇消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年产5000千升乙醇消毒剂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750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包装车间2200平方米,微生物及理化检验室100平方米,95%vol原料乙醇仓库2000平方米公用,成品仓库120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编制了《年产5000千升乙醇消毒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台账,确保资金的专项使用;购进高精密超模过滤系统设备2套、空压机1台、喷码机设备4套;订购化验仪器设备;灌装车间已按洁净车间标准改造;微生物及理化检验室目前正在进行改造。

  因消毒剂及酒精等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范围,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检测指标主要为杀菌作用,需待项目竣工产出实物产品后方能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加之该项目因疫情形势稍缓,市场需求下降,产品不易储存等原因未大批量生产成品,故未办理相关资质,于12月23日被收回调整。

  ——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5万吨/年双氧水恢复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该项目已恢复生产,氧化塔和氢化塔修复更换钯催化剂投资5544万元;安全仪表改造1065万元;更换重芳烃、蒽醌工作液210吨2100万元;检维修人工费291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底恢复双氧水医疗防护物资生产线正常生产,可保证5万吨/年的双氧水生产能力。

  但因大为焦化作为原材料供应商,生产的工业双氧水作为原料提供下游企业生产医用双氧水,未办理相关医疗卫生资质,于12月23日被收回调整。

  (2)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项目

  对各县市下拨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资金共计7627万元(含调增2248万元)。

  截至2月5日,各县市均已按照红河州疫情防控12种物资储备要求进行储备,储备数量为动态更新,每周五报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能够满足应急需求。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助金

  (1)重大工业项目方向(对下)

  资金扶持项目云南齐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绿色工业装配化建筑产业基地一期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1亿元,现已完成试生产阶段,开始面对市场承接轻重钢钢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门式钢架工业厂房等业务,并通过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

  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比例达到1767%,项目建成后提供就业岗位135个。

  (2)技术改造方向(对下)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于11月26日建成锡粗炼、锡精炼两大主生产系统及其他公辅系统,形成年产7 万吨锡产品、副产3.3万吨硫酸的生产能力。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推进项目已经投产。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改年产7500万㎡卷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烟标)暨1000吨烟用内衬纸建设项目通过实施项目10月生产一车间钢结构完成95%,配筋地坪完成50%,承台地梁完成90%,5.1m层框架结构完成25%;生产二车间钢结构完成95%,配筋地坪完成50%,地梁完成10%;生产管理用房二层柱、顶模拆除完成100%;食堂二层柱、顶模拆除完成100%;倒班宿舍二层柱、顶模拆除完成100%;成品库钢结构完成80%;原料库钢结构完成80%;油墨溶剂库钢结构完成80%;油墨房钢结构完成80%。项目土建工程整体进度刨除疫情延误的3个月后基本达到预期,预计2021年中能够按计划投产。上述项目建成后提供就业岗位1803个(其中云锡公司在职职工1557个、雄风公司项目预计提供就业岗位246个)。

  项目建成后提供就业岗位1803个。

  (3)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对下)

  目前,开远市循环利用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其中:土石方开挖约645.02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约693.28万立方米、挡土墙建设约71405.00立方米、护坡治理约22015.00平方米。

  (4) 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对下)

  2020年企业进行发展转型,对经济效益低、资源消耗高业务板块进行削减,企业整体向高效、低耗目标发展。

  (5)2020年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对下)

  2020年企业进行发展转型,对经济效益低、资源消耗高业务板块进行削减,企业整体向高效、低耗目标发展。州内铁路运输需求满足率达到100%。

  6.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项目共有6项产业指标,分别是支持收储市场主体1个、贴息资金拉动收储电铅1万吨、支持企业新增贷款额度1.1亿元、贴息资金足额下达率100%、贴息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合规率100%和贴息资金使用合规率100%。根据贷款申请情况和仓储台账月报表等分析,除“贴息资金拉动收储电铅1万吨”无法完成外,其余5项均可完成。

  7.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支持项目数达到1个,综合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企业户数达到15个。

  8.选调生一次性住房补助(本级)

  完成兑现北京大学选调生1人(10万元)及其他大学选调生1人(5万元),共补助15万元。

  9.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对下)

  2019年全州新增6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43.6亿元,同比增长3倍;2020年,上述6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64.4亿元,同比增长46.1%,成为拉动全州工业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10.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产出效益指标为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1535亿元,同比增长2.7%,可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的目标任务。

  11.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对下)

  产出效益指标为县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根据2020年各县市工业经济运行及企业纳规入统情况测算,13县市可完成各项产出绩效目标。

  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对下)

  2020年新认定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户,并足额拨付兑现奖励资金420万。

  13.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产出效益指标为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达450户。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1535亿元,同比增长2.7%,可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的绩效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达454户,全年可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达450户的绩效目标。

  14.项目前期费(电子信息产业提升)(本级)

  投资计划2020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100%,投资计划分解用时达标率达到100%,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

  15.项目前期费(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本级)

  以个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超算能力为依托,打造4大模块,1.打造锡冶炼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以个旧锡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龙头优势,打造锡行业的设备、流程、工艺、产品等的行业标识。2.通过打造应用服务平台,让工矿企业使用通用型saas应用综合服务平台,比如小型的ERP、生产控制软件、标识工具等,有效降低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3.利用已有大数据中心数据成果及企业前端采集数据,建立工业产业数据模型,通过数据分析产业发展动向,挖掘企业发展潜力,为政府针对具体产业出台相应的发展政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撑,打造为政府、企业服务的产业大数据平台。4.工业仿真模块,以个旧云计算中心超算能力为依托,对企业提供通用性的仿真、建模、压力测试等服务,降低企业研发产品成本,提升有色金属成品加工附加值。通过对企业提供通用性的仿真、建模、压力测试等服务,降低企业研发产品成本,提升有色金属成品加工附加值。并希望通过以上四大模块的支撑,把北部工业园区的智能管理系统、选矿环节设备数据采集、监测以及冲坡哨工业园区的冶炼环节设备数据采集、监测、流程自动化升级做好,实现智能化管理的提升。最后经过园区的智能化管理提升以及行业、产业提质增效最终实现红河州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任务,为全州有色金属企业提供服务。实现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一体化服务平台。

  16.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15万元全部拨付规划编制服务企业。

  17.扶贫专项经费(本级)

  完成100盏路灯建设,满足村民的愿望,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18.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兑现3人,按时兑现。

  19.州补散办工作经费(本级)

  收取房租、缴纳税费、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20.“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本级)

  因暂未发生呆账坏账,故无产出

  2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本级)

  按政策代扣个人所得税21.98万元,代缴个人所得税26.34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州本级)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我州行政村4G网络深度覆盖,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拉动企业投资。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州本级)

  无线电干扰申诉办结率达到95%以上,无线电重大活动保障率达到100%。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州融资担保公司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弥勒市融资担保公司所有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1%。

  4.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对下)

  7户企业通过项目建设,可以实现“急时供应保障、缓时储备销售”的目的,为我州提升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提供重要支持,可保证储备动用消耗后,能够及时填补物资供应缺口,与实物储备形成衔接有序、梯次支撑的保障合力,为全州疫情防控夯实基础。

  经济效益:

  (1)实现投资盈利,保证利税缴纳。

  (2)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并推动当地医疗用品产业的快速发展。

  社会效益:新增就业260人。

  可持续影响:医疗物资转产能力,可持续供给能力。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1)重大工业项目方向(对下)

  资金扶持项目顺利取得一期项目环评批复,1-9月项目完成投资1.57亿元,项目建设提供就业岗位100个、投产后提供就业岗位4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

  (2)技术改造方向(对下)

  3个资金扶持项目均顺利取得项目环评批复,1-9月项目完成投资5.42亿元,项目建设提供就业岗位100个、投产后提供就业岗位8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

  (3)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补助(对下)

  首先,通过项目建设,可以将开远市大唐电厂周边1500余亩的低效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可有效增加开远市产业建设用地面积;

  其次,本项目建设将为园区下一步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对加快开远市循环利用产业园区的建设,提高片区土地利用价值,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从长远来看,开远市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完成后,将吸引大量用热、用电企业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产业入驻园区,将有效带动开远市轻纺产业及其他产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大量相关企业的入驻将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对开远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奖补(对下)

  经济效益:运输增长率达到8%

  (5)2020年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对下)

  经济效益:出省物资运输增长率达到5%

  社会效益:新增就业人数达到3%

  6.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一是对收储企业经营情况改善作用;二是提振市场信心。2020年,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承储铅7000吨,获三家银行共1.1亿元贷款支持,有效缓解有色金属价格下跌和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等不利因素影响,极大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振我州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信心。

  7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社会效益:提供就业岗位达到200个。

  8.选调生一次性住房补助(本级)

  可持续影响:引进高层次人才效果明显。

  9.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对下)

  经济效益:一是壮大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逐年递增,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454户,较2019年末新增17户,可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450户的目标任务。二是拉动全州工业保持正向增长,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

  社会效益:组织1次工业纳规升规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统计、财务、管理业务水平,我局已于7月30日—8月1日举办1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业务培训会。

  可持续影响:积极引导企业积极纳规升规,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8户,可确保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以上的目标任务。

  10.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经济效益指标为力争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省水平。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高于全省(2.4%)3.7个百分点。

  11.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对下)

  经济效益指标为县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根据2020年各县市工业经济运行及企业纳规入统情况测算,13县市可完成各项效益绩效目标。

  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对下)

  带动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以上,实际完成4.7%

  13.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经济效益指标为力争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省水平;州工信局每年举办1-2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业务培训。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高于全省(2.4%)3.7个百分点,全年可确保完成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水平的绩效目标;全年已举办2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业务培训会,完成全年的绩效目标。

  14.项目前期费(电子信息产业提升)(本级)

  可持续影响:审计、督查、巡视等无指出存在问题。

  15.项目前期费(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本级)

  供应链周期平均缩短7%、渠道库存整体下降10%、废次率降低8%、质量异议下降10%。

  16.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目前已经完成各县市调研工作,正在结合部门提供素材和基础材料编制规划,预计11月底前可完成初稿,今年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州政府审核,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审批发布工作。

  17.扶贫专项经费(本级)

  完成坡背村委会山脚、对门、小狮子山、茅草田、白牛厂、大湾田村等6个村组100盏路灯建设,村民满意度100%。

  18.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按政策兑现死亡抚恤金,死亡家属满意度100%。

  19.州补散办工作经费(本级)

  按政策减免5个月租金,承租户满意度100%。

  20.“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本级)

  经济效益: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微型企业发展。

  2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本级)

  经济效益:增加税收收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审核程序。各县市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项目资料、数据进行初审后报州工信局进行复审,州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初步意见,最后报经局党组同意确认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扶持,并严格要求每家企业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资金。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及时、全面、广泛宣传是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基础,全州各级工信部门充分利用文件、新媒体、宣传单、进企业等方式为企业全方位宣传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谋划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打好坚实基础。

  (三)强化申报工作指导。除前期加强对资金扶持政策的宣传外,加大申报工作的指导力度是确保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成功的关键。州工信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指导各县市工商信局及企业开展资金扶持申报工作:一是针对财政扶持资金方向广、专业性强的特点,成立专门资金申报工作组,设立牵头科室和具体负责科室,明确责任到科室到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二是强化对接与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及与县市工信部门、企业的协调,及时反馈和带头处理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

  (四)积极开展年初项目预算申报工作,项目资金下达后积极筹备所在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五)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能力和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做好引导企业资金投向、分配使用方式和绩效管理方向,符合国家政策及地方发展需求,带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健康高效发展。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项目台账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各项目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落实项目责任制,牵头科室及责任人要定期对项目进行追踪,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三)因近期我州疫情形势稍有缓解,对防疫产品的需求下降,部分企业为防止产品积压,均根据订单生产,造成数量指标未全部完成。但均对生产原料有所储备,一旦疫情反复,均能迅速恢复生产。

  七、有关建议

  (一)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更加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

  (二)设计有效的管理指标,做好单位项目评价、审计、考核工作。

  (三)建议合理安排绩效评价工作的时间点。在资金下拨后企业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后再开展,以便评价结果更合理。

  (四)建议继续保留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政策。近年来,存量工业拉动作用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开展纳规培育工作,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拉动力量。为增强新纳规入统企业统计业务和工信系统纳规升规业务指导水平,全力以赴壮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规模,在此建议继续保留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政策,鼓励州县两级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力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调减情况。根据8月10日《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建〔2020〕227号)文件,共下达资金11412万元,其中:7户企业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6033万元和州本级及5县市储备项目5379万元。并于8月14日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09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企业和项目单位。

  12月23日,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泸西县2020年11月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云审函﹝2020﹞133号)中提出我州“泸西县应责成县财政局及时收回不符合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2,248万元直达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安排提出调整申请的要求,经红河州财政局会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决定,收回下达泸西县的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并对收回资金在红河州内进行项目调整。目前,中央专项资金11412万元,其中:州本级及10县市储备项目资金7627万元;5户企业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资金3785万元。

  附件: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1个项目)

  红河哈尼族彝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9日

阅读下一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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