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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政协红河州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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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政协红河州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以下简称“州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的方针,与州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团结合作,增进共识,着力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州政协机关设工作机构10个。其中,州政协专门委员会8个:提案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州政协办事机构2个:州政协办公室、州政协研究室。

  (2)人员情况:2020年末实有公务员56人,工勤人员18人,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1人。

  3.部门中长期规划

  (1)加强政治建设,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凝聚思想共识。

  (2)服务工作大局,助力全州改革发展。服务经济跨越发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对外开放发展,助推“三区”联动发展。

  (3)紧扣中心工作,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汇聚力量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聚智聚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主动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4)关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完善协商机制,推进协商实践,加强民主监督。

  (6)发挥政协优势,凝聚团结民主力。加强团结民主、合作共事,增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深化对外联谊、交流合作,致力凝聚力量、繁荣文化,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强化委员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机关建设。

  4.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州政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始终坚持围绕思想主轴走正道,围绕工作主线做正事,围绕中心环节树正气,围绕发展大局聚共识, 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紧扣省委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坚持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助推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建设。

  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我们主要抓了7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以学习为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2)提高履职能力,树立“一线”思维,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坚持以落实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廉洁自律守好底线。

  (4)积极主动作为,助企复工复产。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州政协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5)围绕2020年的调研课题,开展调研视察工作及政治协商。专题协商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及专题协商建议报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进行决策参考。通过调研视察,跟踪重点提案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各项重点提案均取得了良好的办理效果,得到委员的肯定。

  (6)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州政协机关挂联干部先后10余次深入挂联的屏边县新华乡开展“挂包帮、走转访”活动和小分队行动,按照“群众所需、政协可为、委员所能”的原则,深入开展“七个助推”和“十个一”活动,委员参与率达100%,巩固了脱贫成果。

  (7)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增强界别工作活力。积极组织联系界别委员开展各界别委员活动组活动;克服疫情影响,组织各界别委员参加2020年度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培训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各委员界别组的活动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增强了政协委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了委员的履职热情。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州政协2020年整体支出预算共计申报、批复222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项目支出614万元(州本级42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9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州政协专项经费4个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为:

  (1)保障全州政协委员2020年开展不少于1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委员自身素质;全年组织开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2次以上,专题协商会10次以上,积极向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2)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完成全年《红河政协》的出版;完成全年州政协机关展板制作;完成全年政协信息编辑,完成《云南政协报》《红河日报》宣传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力求展示政协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县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保障我单位有关工作岗位的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该岗位上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服务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保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为促进我单位购买服务工作保驾护航。

  (4)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全面高效地完成州政协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事务;结合2020年度我单位工作要点,辅助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完成其他政协事务。

  (5)保障政协机关各委室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保障机关各委室办公、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障各委室每年完成调研及视察工作,并形成调研(视察)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工作顺利进行。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州政协共计审批并经批复4个项目,涉及资金614万元(州本级42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90万元),其中: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预算资金为19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协办公设备更新、办公场地整修、基层政协建设课题有关的视察、调研等;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预算资金为20万元,主要用于特聘艺术家购买创作用具及组织采风活动产生的直接费用支出;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预算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常委及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及履职时产生的直接费用支出;州政协专项经费,预算资金2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八委两室办公所需、购买服务支出、委员培训、机关宣传工作等。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

  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保障全州政协委员2020年开展不少于1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委员自身素质。2.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完成全年《红河政协》出版;完成全年州政协机关展板制作;完成全年政协信息编辑。该项目的实施,力求展示政协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县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3.保障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障各委室每年完成调研及视察工作,逐步改善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工作顺利进行。

  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省内培训。计划在2020年度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省内培训,培训委员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

  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组织州级分会及全州七个县市分会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每年进行不少于8次的采风创作;保障州级分会及各县市分会进行创作的用品所需。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向群众展示我州艺术之美,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

  基层政协建设经费加快推进全州基层县市政协办公条件,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规范自身建设,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州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及现代信息化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下达我单位预算收入2226.62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2226.62万元。预算安排支出222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62万元,占比72.42%。项目支出614万元,占比27.58%。

  2.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实际拨款收入2418.2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1.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2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69万元,占比79.08%,项目支出508.46万元,占比23.84%。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72万元,比2019年度决算数13.59万元减少6.87万元,同比减少20.9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修订和完善《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情况为:

  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并在红河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

  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5.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绩效的使用进度和有效监控管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收集本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政协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自评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预算,收支测算准确、真实,符合财务规章制度,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绩效自评全覆盖。(2)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州政协是本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部门财政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3)确保评价真实客观。绩效评价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3)《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4)《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5)其他。

  3.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15%、20%、35%、30%,根据项目实施特性将4个一级指标分为9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34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详见附件1.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绩效自评方法

  实地调研取证法、业务委室论证法等方式方法。

  5.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比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对于本次评价涉及提案数量、调研视察等预期目标,采用计划设定的目标。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州政协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政协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5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州政协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已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一是2020年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完成征集提案数量288个,重点督办提案10个,提案办结率达到了100%;召开专题协商会议10次,调研视察领域8个,形成调研(视察)报告12份,且调研成果出版率达到70%;全年组织委员活动8次,积极向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二是2020年政协专项经费项目全州政协委员在屏边县开展了1次政协委员培训,293名委员参加;全年累计完成专题调研视察10次;全年购买劳务派遣服务人数4人,办公设备购置3批次,设备使用年限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使用,确保设备使用到规定的年限以上。办公场所修缮1次,《红河政协》刊物出版6期,宣传信息投放渠道数量7个,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70%以上,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州政协根据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中共红河州委中心工作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全面完成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州政协各项工作认真有序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政协工作的认可,有效推动了我国民主社会的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设置的12个绩效指标中,州政协已全部完成。详见下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不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被动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目前主要由财务处室牵头完成,人员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二)项目工作进展较慢。

  因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各项工作和活动无法正常展开,如:我委计划组织政协委员培训、各委室调研视察等项目因疫情迟迟未能开展;基层政协建设项目经费是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实施主体为13县市基层政协。部分县市财政为立足“保工资、保民生”,将县市政协体系的项目资金冻结,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展开,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6.5分,2021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加大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管理的力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政协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班子重视,将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

  州政协定期召开办公室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州政协机关预算绩效运行和跟踪监控情况报告,分析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和预算经费支出合规性、合理性和时序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对整体及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部门在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加快经费支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实效。

  (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根据州政府和州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州政协认真总结近几年预算绩效管理经验,修订完善了《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绩效目标修改完善优化的说明

  在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的指导帮带下,我们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项目执行计划、年度预算申报情况、重点工作安排和项目经费支出方向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取证和业务委室论证等方式方法,对我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针对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完善、不全面,匹配性较差等问题,我们认真按照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的全过程进行梳理,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进行细化绩效指标,深入完善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体系,使项目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如:“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原申报绩效目标为3个,无法全面对项目支出进行管理和考评,经优化后增加10个指标。

  (二)其他

  我单位对下转移支付的“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目前主要用于基层政协办公设备更新、办公场地整修、基层政协建设课题有关的视察、调研等。因项目资金分散于13县市,项目监控管理难度较大,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较多,下一步仍需加大项目监控管理和跟踪的力度,确保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附件:1.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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