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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政协红河州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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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对2020年政协专项经费项目、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共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州政协专项经费

  (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第29期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原则同意政协及其委员会履职经费依法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由州财政每年安排州政协委员学习培训费60万元、宣传经费30万元,每年安排专门委员会(室)工作经费各10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州政协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八委两室办公所需、购买服务支出、委员培训、机关宣传工作等。项目实施主体为州政协机关八委两室。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批复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州政协专项经费249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政协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指〔2020〕10号)下达州政协专项经费100万元,(红财行指〔2020〕148号)下达州政协专项经费9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199万元,实际使用199万元,无结余。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第29期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原则同意政协及其委员会履职经费依法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由州财政每年安排州政协基层政协建设经费200万元。”。

  基层政协建设经费是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保障。基层政协建设经费保障了基层政协办公、调研、视察等方面工作的开展。通过推进基层政协建设,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加快全州基层政协办公条件改善的步伐,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促进全州人民事业进步。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

  基层政协建设经费为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涉及全州13个县(市),主要用于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提升基层政协履职能力。

  根据《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红协办〔2019〕4号),基层政协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四方面:

  1.办公设备的更新(含信息化建设);

  2.办公场地的整修,包括办公用房的修缮和办公区域的环境改善;

  3.常委会重点课题、基层政协建设课题有关的视察、调研;

  4.当地遭受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助。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州13县市政协。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批复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基层政协建设经费190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0号),下达基层政协建设经费190万元至红河州13个县(市)。具体分配和使用明细如下表: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第29期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原则同意政协及其委员会履职经费依法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由州财政每年安排州政协委员学习培训费60万元、宣传经费30万元、每年安排专门委员会(室)工作经费各10万元,每年安排州政协委员履职经费每人3000元、州政协常委履职经费每人3000元予以保障”。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培训,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

  项目实施主体为州政协常委及州政协委员。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批复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155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政协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指〔2020〕8号)下达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50万元,(红财行指〔2020〕147号)下达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7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125万元,实际使用125万元,无结余。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红通〔2012〕1号)、州委常委会对州政协党组《关于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相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的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特聘艺术家作用。通过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学习、创作、交流和研讨活动,深入宣传全州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秀丽壮美的自然风光,积极讴歌红河州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提升红河文化软实力、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凝聚智慧和力量。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是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保障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州级分会及全州7个县市分会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进行采风创作活动等,主要用于特聘艺术家购买创作用具及组织采风活动产生的直接费用支出。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向群众展示我州艺术之美,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为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州级分会及全州7个县市分会艺术家。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①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批复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20万元。

  ②资金下达、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的通知》(红财行指〔2020〕9号),下达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2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20万元,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州政协专项经费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全州政协委员开展不少于1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委员自身素质。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完成全年《红河政协》出版;完成全年州政协机关展板制作;完成全年政协信息编辑。该项目的实施,力求展示政协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县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障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障各委室每年完成调研及视察工作,逐步改善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工作顺利进行。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确保我单位项目绩效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单位设立了年初绩效目标、年中绩效目标监控管理和年末绩效目标考评三个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各县市政协100%完成年初计划,包括完成办公设备更新(含信息化建设)、办公场地整修(包括办公用房的修缮和办公区域的环境改善)、常委会重点课题、基层政协建设课题有关的视察和调研;购置计划完成率达90%;调研成果出版率80%;政府采购率达80%;保证购置的设备和修缮改造的场地设施验收合格率100%,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办公场地的修缮或改造。通过开展基层政协建设,90%以上的基层工作人员认为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得到改善,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达到100%,购置的设施设备100%得到利用,基层政协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全州基层县市政协办公条件,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规范自身建设,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州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及现代信息化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确保我单位项目绩效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单位设立了年初绩效目标、年中绩效目标监管和年末绩效目标考评三个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全州政协常委及委员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培训,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确保项目绩效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单位设立了年初绩效目标、年中绩效目标监控管理和年末绩效目标考评三个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组织州级分会及全州7个县市分会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每年进行不少于8次的采风创作;保障州级分会及各县市分会进行创作的用品所需。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向群众展示我州艺术之美,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确保我单位项目绩效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单位设立了年初绩效目标、年中绩效目标监控管理和年末绩效目标考评三个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成立州政协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州政协秘书长任组长,州政协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协各科室主任、副主任等为组员,负责政协机关专项经费使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调查。

  2.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协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州政协机关更好地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2020年我单位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项目经费规范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对照年初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2.绩效评价的对象:州政协机关8个专委会、办公室和研究室。

  3.绩效评价的范围:州政协2020年实施的州政协专项经费、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共4个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导向原则、目标管理原则、有序推进原则、科学规范原则、绩效问责原则等。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3)《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议纪要第29期》;

  (4)《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32号);

  (5)《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6)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

  详见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

  通过对项目资料进行审阅,查阅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管理过程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5.评价标准

  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在2020年初成立了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

  根据《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在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绩效管理和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州政协机关八委两室具体实施。

  3.分析评价。

  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支出共4个,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均为“优”。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开展了1次政协委员培训,培训师资费标准和人均培训标准均在标准限额内完成,委员培训满意度90%以上,有效提高了委员履职能力,增强了委员自身素质;全年累计完成专题调研视察10次,全年购买劳务派遣服务人数4人,办公设备购置3批次,办公场所修缮1次,《红河政协》刊物出版6期,宣传信息投放渠道数量7个,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县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90%。2020年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2020年度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大部分县市对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完成办公场地修缮和课题视察、调研工作,远程协商系统建设覆盖率达100%。通过实施基层政协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和履职能力,基层政协工作人员综合满意度达90%,切实改善了基层政协办公环境。

  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2020年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10次、调研视察领域8个、组织委员活动8次、完成12份调研视察报告、完成重点督办提案10个、上报协商意见数量9篇,完成提案数量288个,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1次培训,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

  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政协红河州委员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任务。通过深入全州各地进行采风创作活动,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的学习、创作、交流和研讨活动,深入宣传全州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秀丽壮美的自然风光,积极讴歌红河州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向群众展示我州艺术之美,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作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州政协专项经费

  本次绩效自评设置的专题调研视察次数、委员培训次数等17个绩效指标,均全部按预期目标完成。详见下表: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

  红河州政协委员会基本完成了2020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仅少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通过基层政协建设,切实改善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制定的14项具体绩效指标中“办公设备更新完成情况”“办公场地整修完成情况”“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购置设备利用率”“设备使用年限”“县市政协工作人员满意度”等12个绩效指标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因疫情影响,泸西县政协、建水县政协项目资金统筹不够科学,“购置计划完成率”“办公场地修缮完成及时性”2项指标未按计划全部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3.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

  制定的13项具体绩效指标中,“调研视察次数”“调研视察领域”“组织委员活动次数”“调研成果出版率”等13个绩效指标均已完成预期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制定的8项具体绩效指标中,“采风创作次数”“购买书画用具”“作品展示次数”“项目完成及时性”“特聘艺术家活动经费”“促进艺术创作积极性”“提升当地人文自然风光知名度”“特聘艺术家满意度”等8个绩效指标均已完成预期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4个项目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

  二是绩效目标合理。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本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三是绩效指标明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资金落实

  2020年州政协专项经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249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99万元,资金到位率79.92%,财政预算调整核减50万元。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2020年计划到各县市资金190万元,经全州汇总及实地抽查县市核实,2020年实际到各县市资金1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所有资金均于2020年及时到位。2020年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15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25万元,资金到位率80.65%,财政预算调整核减30万元。2020年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所有资金均于2020年及时到位。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完善制定了《红河州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经分析评价,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活动组织管理严密,项目统筹协调较好,各项指标基本完成。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州政协专项经费

  (1)产出数量

  全年累计完成专题调研视察10次,全年购买劳务派遣服务人数4人,办公设备购置3批次,办公场所修缮1次,《红河政协》刊物出版6期,宣传信息投放渠道数量7个,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县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90%,产出数量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2)产出质量

  委员培训出勤率95%,宣传信息投放渠道数量7个,设备验收合格率100%,调研成果出版率80%,各项工作完成质量较好。

  (3)产出成本

  人均培训标准控制在220元/天/人内,培训师资费标准控制在标准限额内,成本控制较好。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

  (1)产出数量

  全年累计完成保障办公支出次数2次、办公设备更新率达100%、办公场地整修率达100%、调研成果出版率达80%、政府采购率达90%,按年初计完成,但购置计划完成率未达90%,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全州基层县市政协办公条件,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产出数量各项指标大部分完成。

  (2)产出质量

  用实际完成的“验收合格率100%”对产出质量情况进行评价。产出质量指标完成。

  (3)产出时效

  用实际完成的“办公场地修缮完成及时性”对产出实效情况进行评价。时效指标未按计划完成,未达100%,仅75%,办公场地修缮完成及时性未达标的主要原因为泸西县政协、建水县政协项目资金统筹不好。

  3.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

  州政协2020年全年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完成各种调研视察10次、调研视察领域8个、形成12份调研视察报告且调研成果出版率达到了70%。组织委员活动8次,完成重点督办提案10个、完成提案数量288个,提案均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办结,提案办结率100%,上报协商意见数量9篇,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1次培训。各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均超出了年初预期目标。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州级分会及全州7个县市分会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累计合计采风创作次数8次,购买采风活动用书画用具4批次,特聘艺术家活动经费实际支出20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经费。此次项目的实施成功完成了作品展示2次,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州政协专项经费

  (1)社会效益

  2020年利用7个投放渠道宣传政策、法规和政协信息,群众知晓率达到70%以上;办公设备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采购,强化资产管控和资产处置力度,必须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才予以更新和报废处置。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委员培训满意度和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67份,回收有效问卷65份,统计结果显示:委员培训满意度为92%;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0%。

  调查问卷主要从委员培训环境满意度、委员培训师资力量情况、政协系统建设情况、办公环境满意度、办公设备在用情况等方面对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满意度达到预定目标。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

  (1)社会效益

  通过基层政协办公环境改善情况、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课题开题情况和设施设备利用率对其进行评价。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达100%,未见闲置设备,设施设备利用率达100%;调研课题均已开题,并形成相关调研报告;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大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基层政协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其办公环境,统计结果显示,选择基层政协办公环境改善的问卷数占比为90%以上,通过开展基层政协建设,基层政协工作人员办公环境逐年得到改善。

  (2)可持续影响

  购置的设施设备使用年限均达6年以上,具有可持续影响。

  (3)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58份,统计结果显示:综合满意度为90%以上。

  调查问卷主要从基层政协办公环境满意度、办公环境改善情况、信息化办公建设情况、办公设备在用情况等方面对基层政协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大部分工作人员认为,通过开展基层政协建设,满足了日常办公需求,切实改善了全州基层政协办公条件,对提升全州基层政协的履职能力起到促进作用。

  3.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

  (1)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不断实施,常委及委员们认为通过不断实地调研、实地论证,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强化委员意识,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委员建言献策能力。这一举措是很具有现实意义及长远战略意义的。

  (2)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各委员不断为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尽心履职是对人民负责,对制度尊重,能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 不断推动我国民主事业的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67份,回收有效问卷63份,统计结果显示:常委及委员对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为90%。

  调查问卷主要从委员培训环境满意度、委员培训师资力量情况、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政协系统建设情况、办公环境满意度、办公设备在用情况等方面对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满意度达到预定目标。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1)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为艺术家提供了创作保障,大力提升艺术创作积极性,艺术创作氛围明显提升。

  (2)可持续影响

  2020年该项目的实施,累计完成8次采风创作,完成作品展示2次,有效提升了当地人文自然风光的知名度,有效促进了当地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统计结果显示:综合满意度为95%。

  调查问卷主要从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采风创作活动情况、购买书画用具情况、作品展示质量情况等方面对特聘艺术家进行了问卷,特聘艺术家们认为通过开展采风创作活动,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学习、创作、交流和研讨活动,向群众展示了我州艺术之美,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发挥了人民政协统一战线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州政协专项经费

  针对项目制定了《红河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办法》(红协办〔2020〕65号),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制定了《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运行。

  3.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

  针对项目制定了《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针对项目制定了《红河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办法》(红协办〔2020〕65号),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不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被动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目前主要由财务处室牵头完成,人员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七、有关建议

  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2020年度政协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0年度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0年度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0年度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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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建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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