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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建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02/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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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资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2020年批复州住建局项目6个,批复项目资金903.68个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项目1: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专项经费13万元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关于建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的通知》(建房信[2015]13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文件的通知》(云建房[2015]257号)

  项目2:厕所革命补助资金441万元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推“一部手机游云南”和红河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的实施,切实解决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依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政发〔2019〕1号)。

  项目3:农危房贷款贴息专项资金86.3万元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指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和美丽家园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措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和造福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和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统筹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广大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基准利率及以下的优惠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至8年,其中政府贴息补助5年。贴息期间农户承担部分按照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州、县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

  项目4:农村危房改造经费21万元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及符合农危改政策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依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2015年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建村【2015】42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云建村【2015】453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7】100号)、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办发【2015】79号)、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第52期)等。

  项目5: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专项资金332.38万元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经省厅审查筛选,红河州十三县市列入省级示范村的111个村子(其中2015年61个,2016年50个)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内道路、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电路、照明、厕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云南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方案。专项低息贷款年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下浮10%计,还款期限为15年(宽限期不超过5年),贷款本息由省、州市 、县三级按照1:1:1比例筹措。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恳请设立2015年61个省级示范村还本付息专项帐户和专项资金的请示》,会议同意该请示,并要求按相关程序办理。

  项目6: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经费10万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我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并经财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年初绩效目标评审完善后确定最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15年9月,红河州住建局与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签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合作协议,按年支付电路使用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政发〔2019〕1号),成立红河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按预算安排,2019年度,全州城市公厕新建改建资金441万元,由州财政局直接划拨市县。农危房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户数1916户,根据州信用社按照各县市贷款额度测算出2020年州级应该承担的利息86.3万元,由州财政局直接划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预算安排21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开展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等。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专项资金,是用于支付红河州十三县市列入省级示范村的111个村子基础设施建设统贷利息,已支付332.38万元。为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预算安排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此项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政府会计制度》,其他资金下达文件及相关制度等,对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本评价采用比较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各科室提供的材料,对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目标明确,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符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要求,经自评,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8.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产出指标的实现程度

  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指标16208户,1-12月完成16208户;棚户区改造年度指标8400套,1-12月完成8400套;发放租赁补贴年度指标7400户,1-12月发放7400户;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率年度指标100%,1-12月开复工率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年度指标70个,1-12月完成70个;改造老旧小区开工率年度指标100%,1-12月开工率100%;新建城市公厕年度指标71座,1-12月新建71座;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年度指标12期,1-12月发布12期;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年度指标1次,1-12月检查1次;非税收入收缴率年度指标100%,1-12月收缴率达到100%;2020年省级示范村偿还利息完成率年度指标100%,1-12月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的实现程度

  2020年度: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二类县市)年度指标70%,1-12月完成7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三类县市)年度指标50%,1-12月完成504%;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二类县市)年度指标90%;1-12月完成98.08%;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三类县市)年度指标70%,1-12月完成90.91%;

  3.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程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程度达80%以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2020年项目预算23个,金额36602.93万元。预算批复项目6个,项目资金903.68个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项目实际下达资金903.68万元,到位率86.25%,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制定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度规定办法汇编》(2017年4月)及《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是完成红河州2015年61个、2016年50个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2020年应该偿还利息。二是完成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保障系统运行正常。三是城乡公厕抓建设提升。2018—2020年期间,因地制宜地建设提升全州城市公厕356座(其中,新建209座,改造147座);改造提升乡村公厕1009座;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社会化、使用文明化,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厕所脏、乱、差、少、偏等突出问题,建立以独立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基本实现“布局科学、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及符合农危改政策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五是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及公厕建设、乡镇供水设施污水设施建设行动。六是完成支付2020年农危房贷款贴息。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及符合农危改政策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二是督促、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尚缺经验,在制度管理、制度落实、评价指标设置等,不断总结经验,把项目绩效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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