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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地震局

发布日期:2021/02/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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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全州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三个科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共有编制22人,实有21人。 

  红河州地震局主要职能包括(据红室字〔2019〕52号):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州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州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 

  6.承担全州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县市地震工作机构双重领导体制。 

  8.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全州地震台站和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资料连续可靠。一是做好蒙自文澜地震观测站(白露脚村)运行维护各项工作,确保台站安全,仪器正常运转,资料连结可靠。二是督促指导县市地震局做好监测和信息网络设备的维护、维修、标定等工作,确保地震监测仪器、网络系统正常运行,资料连续可靠。 

  (2)加强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组织管理,全面完成年度震情跟踪工作任务。一是认真编制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做好全州年度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做好蒙自文澜地震观测站日常监测工作、全州地震监测管理、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三是按照省地震局要求,认真做好地震宏微观异常调查核实上报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地震局震情会商制度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各类震情会商会,分析研究震情形势,上报会商意见。 

  (3)加强全州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作用。一是加强全州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与管理,适时组织业务培训。二是落实定点地震宏观测报员工作报酬,做好定点地震宏观监测、异常上报、调查核实等工作。三是依托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村级防震减灾联络员逐步推进地震宏观异常上报、防震减灾宣传、基层地震应急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指导及地震灾情速报等工作。 

  (4)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强化在建监测项目管理,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协调、申报等工作。二是配合省地震局抓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在红河州建设工程及其他在建工程的实施管理,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5)依法履行地震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政务服务,助推震害防御能力提升。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理及要素完善工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依法做好其他地震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参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6)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主要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抓好特殊时段和日常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督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7)按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按时完成每年度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年度搜集更新、录入工作,为地震灾害预评估奠定提供数据支撑。 

  (8)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应急部门抓好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备案、演练等工作,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地震发生后,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全面有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9)认真完成州委、州政府以交办的扶贫、创文等其它工作任务,完成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2.年度绩效目标设定 

  (1)管理维护好全州现有地震监测和信息网络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监测质量。 

  (2)完成全州地震宏观测报网优化工作,落实测报员报酬,确保《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工作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3)制定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震情会商、地震宏观微核实与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圆满完成年度震情跟踪工作任务。 

  (4)督促指导石屏县实施石屏乾阳山地震观测站洞体观测第二阶段建设项目,配合省地震局抓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在红河州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争取立项实施红河州地震群测群防管理信息化工程。 

  (5)加快推进地震部门权责清单清理和事项要素完善,尽快依法开展相应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政务服务工作。 

  (6)按照省、州政府及省地震局要求,组织完成全州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7)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抓好特殊时段和日常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组队参加第三届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 

  (8)完成2020年度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工作。 

  (9)监督指导建水、石屏2县完成以乡镇为抽样单位的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预评估工作。 

  (10)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11)认真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地震局交办的扶贫、创文等其他工作任务。 

  3.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主要包含产出指标15条,效益指标5条,满意度指标1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合计507.8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5.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52万元。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全年预算收入合计509.2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9.13万元,其他收入0.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36万元(年初结转金额为42.52万元,后被财政收回3.16万元)。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合计507.8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5.3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2.52万元。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全年预算支出509.29万元。其中,本年度实际支出501.45万元,全年预算完成率为98.46%;年末结转7.84万元。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金额总计1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调减3.58万元、住房公积金追加0.41万元、行政运行追加7.0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回3.16万元、省局下拨0.8万元。2020年预算调整率为2.95%。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全年预算数为509.29万元,截至9月支出390.85万元,预算执行率76.74%;截止11月支出446.99万元,预算执行率87.77%。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年末结转资金7.8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53%。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数68.14万元(年初预算58.51万元,上年结转9.63万元),实际支出63.60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3.34%。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实际支出7.4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7.89%。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23.60万元(含政府购买服务),实际采购金额24.76万元,政府采购率104.9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红河州地震局重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红河州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地震局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红河州地震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全局的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对象为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全部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等情况,全面涵盖部门全部收入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含州对下转移支付)等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自评工作全部按照州财政局下发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进行(详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本着真实客观原则,确保自评工作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客观。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红河州地震局绩效评价工作的部门是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评价人员由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先期完成部门预算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使参与人员正确完整理解各项要求。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防震减灾部门的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各项任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红河州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3月17日州人民政府分别召开2020年全州防震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4月10日、5月7日州地震局组织全州各县市地震局召开2020年全州地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20年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2020年工作任务。 

  2.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项目建设。一是配合省地震局加快推进国家地震烈度与预警项目云南子项目红河州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了9个基准站、4个基本站土建工程施工检查及初验,配合完成了110个一般站烈度仪和47套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安装,参与了省地震局组织的全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演练,完成项目投资800余万元。二是加快推进石屏乾阳山地震观测站洞体观测项目第二期建设工程,组织了项目检查、调研4次,参加项目建设协调会议3次,及时发现和指出项目建设中存在或就注意的问题。项目完成了87米引洞、62米观测洞及5个工作间开挖,目前在进行观测洞和工作间观测基礅开挖及洞室浇筑工程。三是绿春、元阳、红河3县地震观测站已经全部完工,安装的二氧化碳观测设备及AETA多分量地震监测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3.加强全州地震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及时做好监测仪器故障维修报修工作,按时完成地震监测资料的分析、处理、报送,做好宏微观零异常核实、报告和震情跟踪月报等震情跟踪相关资料信息的传输和报送。全州报修前兆观测仪器2起,排除强震台故障6次;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干扰库各55份,宏微观异常核实报告11份。全州仪器正常运转率、数据完整率均超过97.00%。 

  4.强化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按照《红河州2020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将震情监视跟踪任务措施、工作责任细化到人,指导全州地震系统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认真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定期开展周分析和月会商、年中年度会商,不定期开展专题会商和震后紧急会商,密切分析研判震情形势,发现重大异常或震情,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共参与省地震局周会商、专题会商等各类视频会商12次,组织州级视频月会商12次,越南4.7级、绿春4.4级地震震后趋势会商2次,上报《震情反映》12期、年中、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各1期、《震情跟踪月报》12期。 

  5.持续强化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对全州164个定点地震宏观测报点进行监测内容及布局优化,优化为111个点。兑现了全州定点宏观测报员劳务费10万余元,对稳定宏观测报员队伍起到积极作用。 

  6.继续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9月24日至25日,配合省局在蒙自举办2020年全省第2期地震监测业务培训班,州地震局及泸西、弥勒、开远、蒙自、建水、石屏、红河7县市业务人员参加培训。10月15日至16日,我州举办了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业务培训,其中邀请了省地震局李兆隆、曹彦波两位专家就灾害预评估工作进行授课,全州40余人参加了培训。11月17日,举办了红河州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编制视频培训会,特邀省地震局专家张建国研究员到蒙自进行授课。11月26日至27日举办全州震情跟踪工作业务培训,邀请省地震局著名专家付虹研究员亲临授课。 

  7.认真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2020年1月-6月,由我局牵头,通过自检自查与实地检查的方式,完成了全州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并督促石屏县实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地震系统开展集中宣传100余次,科普讲座40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80块,播放科普视频1000余次,发放科普资料110600余份,受众到达135845人次,其中,州地震局组织的宣传活动10次,开展科普讲座5场。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组织4名人员参赛,1人获得全省三等奖。四是按要求对重大工程提出抗震设防建议,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提出了统一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议。在“放管服”期间,为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五是认真做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根据省地震局地震部门权责清单清动态清理结果,完成了州地震局5类22项权责清单地震部门权责清单清理和事项要素完善;开展了州地震局“互联网+监管”事项专项检查工作,9个监管事项的要素完善率及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并通过专项检查,手把手指导县市开展监管检查工作;通过印发文件,积极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在全州地震系统的使用。 

  8.强化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继续督促指导石屏、建水两县认真开展和完善乡(镇)为抽样单位的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预评估工作。二是牵头完成2020年省级地震应急准备检查迎检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6月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组织开展2020年全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三是完成2020年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收集更新工作。四是督促各县市及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地震应急预案或专项工作方案的修订完善、备案,指导县市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2次,切实提高全州防范强震的意识和能力。五是快速高效做好地震应急处置,2020年6月16日越南发生4.7级地震,7月12日绿春发生4.4级地震,造成我州大部份县市有明显震感,震后我局及时收集上报震情灾情,并及时召开震后趋势会商会,上报会商结论。 

  9.业务工作成果丰硕。我州地震监测工作参加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地震监测质量评比获得全国第一名1项,全省第一名2项、第二名1项、第三名3项、流体学科综合奖及县级强震动台运维优秀奖各1项,全州地震监测质量位居16州市前列;州地震局预报效能和年度趋势研究报告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前三名;《红河州地震业务管理系统V1.0的开发和推广运用》获得2020年云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州地震局获2020年度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二等奖(总排名第二名),并荣获地震监测预报专项奖。 

  10.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建设、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二)整改情况 

  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有机结合。加强政策学习,积极参加财政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重视绩效跟踪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红河州地震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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