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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23/03/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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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全州互联网经营、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美术品经营、文物经营、广播影视经营、音像制品经营、书报刊经营、印刷品经营、文化艺术培训、动漫制作经营、对外文化交流等门类的文化市场及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活动;

  2、依法对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总结市场管理工作经验,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建议;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和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专项治理工作;

  5、监督指导县市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及市场管理工作,引导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州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机编〔2012〕43号),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科室,包括:文化(文物)科、新闻出版科、广播影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抓好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按照州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汇报相关工作;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学习,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红河州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稳步推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2、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力度,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娱乐、网吧、演出、出版物、广播电视、互联网文化和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和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网点的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运用。三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扫黄打非”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加大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办理力度,强化线索收集,为我州创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加大打击违法经营的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氛围。六是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州版权保护工作。

  3、稳步推进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改革为契机,加强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办案水平。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改善执法条件,积极争取按规定配备执法车辆;积极主动向编办、组织部、人社、财政等部门请示汇报,力争解决执法队伍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平安稳定

  强化部门协调,积极做好平安建设、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反恐、“双随机一公开”“双打”、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坚持齐抓共管,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努力完成支队本职工作任务和州文旅局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和指标,确保我州文化和旅游市场平安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204.83万元对比,减少了7.55万元,下降了3.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份调出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7.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28万元(本级财力197.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204.83万元对比,减少了7.55万元,下降了3.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份调出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7.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04.83万元对比减少了7.55万元,下降了3.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份调出1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万元,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61万元,其中:

  207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145.61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9.01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18.4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9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2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97.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171.86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41.49万元;

  (2)津贴补贴55.81万元;

  (3)奖金支出21.69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1万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2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9万元;

  (7)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36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1.53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14.26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5.42万元;

  (1)办公费9.41万元;

  (2)水费0.12万元;

  (3)电费0.05万元

  (4)物业管理费0.3万元;

  (5)差旅费0.8万元;

  (6)培训费1.29万元;

  (7)公务接待费0.38万元;

  (8)工会经费1.84万元;

  (9)福利费2.3万元;

  (10)租赁费0.3万元;

  (11)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8.6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支队2023年没有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支队2023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的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支队2023年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5%,国内接待批次为10批次,共计接待76人次。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改进工作方式,合理优化公务接待,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暂无项目安排,因此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创建卫生城市、招商引资补助及利息收入。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等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等。

  8.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维修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支队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万元,下降9.12%,下降的原因是2022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相应调减。用于购买保障单位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6万元,固定资产14.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2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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