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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0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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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协调做好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全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负责全州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安置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稽查科、维护稳定科5个正科级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推进移民安置工作。继续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县市继续抓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移民安置投资18200万元,完成生产安置人口133人。全力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专项阶段和竣工验收工作。完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督促县搬迁安置办配合项目法人按要求及时选定监督评估机构,规范实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为竣工验收工作创造条件。

  2.加快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按时完成56810人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加强移民扶持人口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移民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加大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作力度,夯实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在建项目实施管理,切实强化项目管理和跟踪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抓好移民避险解困、“美丽家园·移民新村”、产业扶持发展、劳务技能培训等项目实施,不断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就业创业能力技能水平提升。抓紧开展已建项目验收工作,督促弥勒市、绿春县、金平县推进第五批避险解困项目建设工作。按要求组织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移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完成2024年后期扶持项目审批、计划申报工作。

  3.着力提高移民项目资金监管水平。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体制建设,推动督促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程。切实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在落实好各项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不断修定完善制度,提高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管理化、规范化水平。

  4.突出抓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移民维稳预警、信息报送、分析研判机制、领导带班值班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问题。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实施好法制宣传、调解纠纷、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移民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移民信访件的处理工作。同时,配合相关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工程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参公编制20人。参公工勤3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3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8.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29.06万元增加10.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人员较2022年预算减少1人,但2023年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基数,总体来讲一般公共预算变动较小,增幅大的因素为其他收入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8.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8.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29.06万元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人员较2022年预算减少1人,经费相应减少,但2023年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基数,总体来讲一般公共预算变动较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9.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8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29.06万元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人员较2022年预算减少1人,经费相应减少,但2023年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基数,总体来讲一般公共预算变动较小;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7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

  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8.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具体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等。自有资金的其他支出(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

  4.221—住房保障支出30.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8万元,较上年的3.5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3.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部门无车辆,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从州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履行部门职责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政府采购、接待费等日常部分。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78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54.81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人员减少,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1万元,固定资产11.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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