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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3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3/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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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汇总)

  第一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3.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央、省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

  4.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

  10.全力配合支持项目业主省滇中引水建设管理局红河分局,积极协调州、县(市)各部门确保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建设。

  11.承担红河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12.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3.发展规划科;4.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5.体制改革综合科;6.固定资产投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7.经贸外资科;8.地区经济科;9.易地扶贫搬迁科;10.“一带一路”规划协调科;11.“一带一路”项目推进科;12.西部开发科(州西部开发办公室);13.农村经济科;14.基础设施发展科;15.产业发展科;16.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17.社会发展科;18.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19.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20.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21.评估督导科;22.人事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3.红河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4.红河州信用中心

  5.红河州重点项目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幅。一是提前谋划2023年稳增幅政策措施。二是坚定不移抓工业。确保云南宏合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加快20个投资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推进,力争形成更多增量。三是聚焦重点抓企业。实施工业贸易及重点服务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培育攻坚行动。四是多措并举抓消费。大力挖掘传统消费,扩大新型消费,引导鼓励文旅消费,促进住房消费。

  2.千方百计保投资。一是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建立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省级重大项目及重中之重项目等重点项目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二是超前谋划项目。牵头统筹全州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三是抓好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多渠道解决项目资金。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加快办理用地、用林、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文山至蒙自铁路;加快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建设,力争元阳民用机场开工建设。二是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推进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确保弥勒西、剑角峰等5个风电场项目投产发电。加快电网、油气、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水网方面。推进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一期)建设、二期配套工程建设等。

  4.持续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是贯彻落实省、州产业发展政策。二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三是深入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四是大力推进“数字红河”建设。

  5.抓实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统筹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二是着重抓好能耗“双控”工作。三是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6.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双向开放。一是加快实施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五个提升行动”。二是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三是加大力度抓开放。以“五区联动”“县市区融合”为载体,加快构筑多元化、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7.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认真做好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推动绿美红河建设加速推进。将绿美红河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全面推动绿美红河建设取得新成效。

  8.坚定不移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一是扎实推动全州大中型水利工程搬迁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2023年计划投资6.96亿元实施后扶项目81个,积极申报2023年省级竞争性立项项目,争取省级移民新村项目。二是做好市场保供稳价。保障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三是做好稳就业工作。抓好脱贫人口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重点工作。

  9.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做好企业债券风险防控。二是抓好经济安全防范工作。三是抓好生态安全防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州搬迁安置办作为二级预算部门)、事业单位3个(并入委行政单位统一预算)。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1人(包含流动事业编),其中:行政编制62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5人,参公管事业编制20人,参公管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0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98.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

  与上年数12391.23万元对比增加1118.65万元,增幅9.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预算收入均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282.30万元,较上年的2171.70万元增加110.6万元,增幅5.09%;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1227.58万元,较上年的10219.53万元增加1008.05万元,增幅9.86%。造成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新成立重点项目发展中心,州委组织部人才分配新增人随编走4名,总体预算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加之2023年各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提高。造成项目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预算9.58万元,较上年减少9.95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较上年的10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新增9个项目218万元:1.红河州2023年度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专项资金20万元、2.“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项目30万元、3.红河州信用中心平台运行维护项目30万元、4.2023年度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8万元、5.红河州医疗废弃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项目7万元、6.2022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项目22万元、7.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项目60万元、8.红河州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项目30万元、9.单位自有资金其他收入11万元;较上年减少项目预算收入5个200万元:1.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5万元、2.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95万元、3.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45万元、4.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30万元、5.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98.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98.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9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数12391.23万元相比增加1107.65万元,增幅8.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较上年预算收入增加,新增项目8个,新增预算人员及各项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09.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3万元。支出与上年数2171.7万元对比增幅110.6万元,增幅5.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新成立重点项目发展中心,州委组织部人才分配新增人随编走4名,总体预算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加之2023年各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提高;项目支出11216.58万元,与上年数10219.53万元对比增加997.05万元,增幅9.76%,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较上年的10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预算9.58万元,较上年减少9.95万元,新增8个项目207万元和减少5个项目2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4发展与改革事务12545.66万元,为人员经费、重点项目前期费、新增项目经费支出;用于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8.27万元,为保障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8.35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用于22001自然资源事务308.43万元,为搬迁安置办公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58.17万元,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58万元。预算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9.58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个旧市0.73万元、弥勒市0.49万元、屏边县3.83万元、红河县3.60万元、绿春县0.9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项,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发展改革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81万元,较上年22.5万减少0.69万元,下降3.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3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88万元,较上年4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6人次。

  按照“三公”经费逐年压减原则,比上年减少0.1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3年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3万元,较上年10.5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5.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余次,共计接待1260余人次。

  按照“三公”经费逐年压减原则,比上年减少0.5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发展改革委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8万元预算无增减变化,增幅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 原因是州发展改革委保留应急用车车辆购置年限长,维护维修费用逐年增加,所以无预算增减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2023年预算项目共计1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建设任务,需开展可行性研究、评价论证咨询、方案编制等,以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前期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安排州预算内资金11000万元对前期工作予以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年内安排4次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考评排名前3名的县市给予“骏马奖”奖励。二是确保获得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的州级重点项目不少于100个。三是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分配比例合规性达到100%。四是确保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后对项目建设的影响有效提升。五是服务对象部门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单位资金收入:为单位资金收入,包含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发展改革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发展改革委用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发展改革委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0.55万元,与上年的298.98万元对比增加11.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州发展改革委承担州委、州政府安排工作任务繁重,牵头完成全州性工作任务较多,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完成,增加了内设机构及编制人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州发展改革委部门资产汇总总额19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83万元,固定资产165.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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