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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显成效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1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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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州在泸西县、石屏县整县推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全覆盖”试点,在蒙自市新安所镇、弥勒市虹溪镇和红河县迤萨镇试行整乡推进,在11县市(泸西县、石屏县除外)的16个村委会试行整村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全州共有2700个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带动6.13万户贫困户21.22万人发展。其中:农业龙头企业88户,帮扶贫困村963个,带动贫困户4.21万户14.24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2612个,带动贫困户1.92万户7.53万人。全州已认定家庭农场112个、龙头企业333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产业直接带动、就业带动、返租倒包带动和土地流转带动等多方面带动贫困户增收,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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