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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的意见

红发改法规〔2021〕3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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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政府:

  来文《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审核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函》(绿政函〔2021〕3号)已收悉并受理,项目代码:2018-532531-76-02-024918。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颁布、第679号修订)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红河州发改委搬迁安置办通过网上招标的方式,采用“自主选择”的办法,公开、公平、公正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报告》及其技术审查意见,现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总体意见

  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是《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规划建设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它的主要任务是以灌溉用水、乡镇及农村生活供水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坝址位于小黑江上游勐曼河坐岸支流略卡河之上,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1221.09万m3,正常蓄水位为1553.5m,设计年供水量为1553.6万m3。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绿春县平河镇和三猛乡等2个乡镇7个村委会。《规划报告》基本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法规政策及规程规范,原则同意《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核通过的《规划报告》可作为下一阶段开展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据。

  根据《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移发〔2016〕127号)的要求,本工程无搬迁安置人口,移民安置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工作不需要编制专题报告进行评估,可在发改部门要求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用独立篇章予以阐述,以此作为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的结论和意见。请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方案,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水库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具体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和实物调查成果。工程建设征地新增总面积2053.23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1036.33亩,临时占地面积1016.90亩。建设征地影响专业项目主要有交通设施,四级公路2.67km,乡村道路3.01km 和小桥1座(4.5m)。工程建设征地不涉及农村移民搬迁安置人口,也不涉及矿产压覆、文物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等。

  (二)基本同意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成果。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124人,采用货币补偿和自行调剂土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安置,该工程无搬迁安置人口。

  (三)基本同意专业项目处理规划设计成果。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主要专业项目有交通工程。

  (四)基本同意库底清理规划设计成果。基本同意工程库底清理的范围、清理内容、清理技术要求、清理工程量及清理费用标准。

  (五)基本同意后期扶持规划。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124人,无搬迁安置人口,移民后期扶持总人口为124人。

  (六)基本同意补偿补助标准和估算总投资。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估算总投资为6795.49万元,其中,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4005.29万元,库底清理费23.20万元,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283.74万元,其他费用621.89万元,基本预备费766.76万元,有关税费1094.61万元。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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