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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平县三岔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的意见

红发改法规〔2021〕6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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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人民政府:

  来文《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审核金平县三岔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函》(金政函〔2021〕3号)已收悉并受理,项目代码:2019-532530-76-01-000633。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颁布、第679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红河州发改委搬迁安置办通过网上招标的方式,采用“自主选择”的办法,公开、公平、公正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金平县三岔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报告》及其技术审查意见,现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总体意见

  金平县三岔河水库工程位于金平县马鞍底乡西部的中梁村委会竹林脚村旁,属红河流域龙博河上游支流岔河上,距金平县城146km,交通条件比较便利。三岔河水库工程是《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和《红河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中的拟建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它的主要任务是以集镇、农村生活供水和农业灌溉供水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设计总库容1333.6万m3,正常蓄水位为1710.92m,年供水量为2956.1万m3。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金平县马鞍底和勐桥两个乡7个村委会。《规划报告》基本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法规政策及规程规范,原则同意《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核通过的《规划报告》可作为下一阶段开展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据。

  根据《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移发〔2016〕127号)的要求,本工程无搬迁安置人口,移民安置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工作不需要编制专题报告进行评估,可在发改部门要求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用独立篇章予以阐述,以此作为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的结论和意见。请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方案,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水库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具体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和实物调查成果。工程建设征地新增总面积1644.60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913.80亩,临时占地面积730.80亩。生产性简易房屋(土木结构)68m2,坟墓20座,零星果木有香蕉450棚、草果15420棚。建设征地影响农村小型专项设施有农村乡村公路951m,小型砌石拱梁1座(长30m)。工程建设征地不涉及农村移民搬迁安置人口,也不涉及矿产压覆、文物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等。

  (二)基本同意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成果。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125人,采用货币补偿和自行调剂土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安置,该工程无搬迁安置人口。

  (三)基本同意专业项目处理规划设计成果。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主要专业项目有交通工程。

  (四)基本同意库底清理规划设计成果。基本同意工程库底清理的范围、清理内容、清理技术要求、清理工程量及清理费用标准。

  (五)基本同意后期扶持规划。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125人,无搬迁安置人口,移民后期扶持总人口为125人。

  (六)基本同意补偿补助标准和估算总投资。金平县三岔河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估算总投资为3313.62万元,其中,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1770.72万元,库底清理费27.04万元,其他费用273.28万元,基本预备费331.67万元,有关税费911.21万元。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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