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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方案审核暨业务培训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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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全面做好我州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6月28日上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方案审核暨业务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立岗出席会议并讲话,州级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13县市分管副局长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分别就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方案制定及工作落实情况作交流发言,州级专家组重点针对蒙自、建水、泸西3个县市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随后马立岗就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要聚焦重点任务,找准定位、主动入位、联动发力。一是认真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锁定工作目标,重点围绕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农产品协同监测、安全利用措施落地等3项主要任务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数据汇总真实准确、措施落地精准到位、账地对账规范有序、涉密工作严格遵守。二是履职尽责,找准定位,主动入位,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行业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动,合力共为。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落实见效,确保顺利交账。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通报问题和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要强化技术支撑和政策执行,要认真对照《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和严格管控技术手册(试行)》推荐的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对标应用、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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