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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2019年度森林督查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问题整改座谈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0/01/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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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2019年度森林督查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问题整改座谈会在蒙自召开。

  会议通报了全州2019年森林督查违法违规情况,重点通报了蒙自市、弥勒市、元阳县未经审核审批使用林地、毁林毁湿开垦、违法违规采伐情况并听取了蒙自市、弥勒市、元阳县2019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汇报和表态发言。

  会议认为,全州森林督查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县市政府及行业部门对森林督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案件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了在森林核查过程中出现瞒报、监管不到位、核查不到位、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管理不到位。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三是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审核执法不力,我行我素,带有侥幸心理。四是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能力不足。五是森林公安机关坐等改革、不主动执法。

  针对存在问题,会议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形成指导思想,杜绝假整改、虚整改。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抓整改。三是要完善方案抓整改。四是要压实责任抓整改。

  对2019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督查整改工作,要对标对表,实事求是,坚决不得弄虚作假。二是要分门别类清理判读疑似违法图斑,哪些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哪些是政策允许的问题、哪些是违法的问题,一定要核对准确、逐案施策、逐项清零。三是要做好涉林违法案件技术鉴定工作。加大执法力量,林草执法部门及森林公安要各司其职,做好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的移交、办理、恢复工作。四是州森林督查办要做好相关工作。森林督查整改工作通报由每月两次改为每周一次,加强对县市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五是州、县两级要思想统一,加强沟通、配合、协调,按时按质完成全州森林督查整改工作。

  会议明确,森林督查整改时限为2020年4月15日,要求各县市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立行立改,按照森林督查“四个到位”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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