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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提标惠及4万余人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9/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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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认真做好2019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1月—8月待遇调整资金已于8月31日兑现到位,惠及全州42761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目前,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这是红河州连续4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此次调整待遇从2019年1月1日执行,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标准: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二是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调整增加。三是倾斜调整。艰苦边远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其他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退休(退职)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调整后人均月增资190.56元,平均养老金水平由去年的4634.17元/月提高到4824.73元/月,全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应筹集资金637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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