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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被评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计委

发布日期:2018/10/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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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3日,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文批准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成为红河州首家通过三甲医院评审的州级医院,将为红河州卫生医疗事业谱写新的篇章。

  自2012年启动“三甲”创建以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对照标准找差距,完善机制促改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形成了干部职工一盘棋,上下联动强内功的创建氛围。

  经过6年多迎评创建的具体实践,如今的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已架构了大型三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框架,建立了37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8个后勤职能部门,构筑了现代医学科技的医疗信息设备支撑平台。从理念到行为,从制度到流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逐步进入了稳健发展的态势。医院现有编制床位986张、在职职工1500余人;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州级特色专科4个;近3年共获得省、州级科技进步奖6项,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刊物)365篇,SCI论文3篇。附设红河州急救中心、红河州危急孕产妇抢救中心、红河州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急救中心和16个州级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与全州21家医院建立战略联盟关系。

  建院68年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切实承担着全州公共卫生以及突发事件中危重病人的救治功能,承载着州委、州政府和群众的殷切期望,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医院多年来稳健发展。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等级晋升意味着将获得医疗行业管理上更多的技术准入和更高层次的发展机遇,医院对危重病和疑难疾病的救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作为三甲医院序列中的一名新兵,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当自警自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更好地履行区域内公立医院职责,将医院全力打造成为“现代化综合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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