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部门动态

红河州国税局四项举措锤炼“七种作风”

文章来源:红河州国税局

发布日期:2018/03/13 16:30

浏览次数:

  红河州国税局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中,通过四项举措,着力培育“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学习创新、调查研究、善作善成、专业规范、清正廉洁”的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树立良好国税新风尚,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一是在学习教育中培养作风。结合机关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围绕“七种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以“三会一课”、周二学习日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查找侵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和不足,找差距、听意见,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在实践锻炼中带动作风。开展锤炼“七种作风”主题演讲比赛,整治机关纪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行政效能。鼓励干部职工自觉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在制度落实中夯实作风。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扶贫济困、无偿献血等活动。建立健全民意调查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在评优考核中引领作风。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开展“七种作风”标兵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自愿申报、党组织推荐的方式,经党支部、机关党委层层审核、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确定8名标兵候选人上报州直机关工委,其中两位同志分别获得“学习创新标兵”和“善作善成标兵”荣誉称号。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国税局扎实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