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个旧市繁升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个旧市繁升商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 | 建设单位 | 个旧市繁升商贸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个旧市繁升商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位于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项目占地273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其中,新建1个仓库,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仓容约2000立方米,主要储存常用有色金属矿;新建办公综合用房1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建设相关公辅、环保等配套设施。设计年周转锡矿3000吨(2000t/a原矿、1000t/a精矿),其中原矿中1000t/a进行破碎加工。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废水和固废,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5万元,占总投资的7.16%。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措施 二、运营期措施 1、运营期大气措施①大棚设置为除出入口和采光口外全部围挡、设有顶棚的建筑,在棚内(含破碎车间)顶端设喷雾管道,并以2m×2m网格设置喷雾头,装卸、堆放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建筑阻隔削减;②破碎车间设于大棚内,依托或新建彩钢围挡,形成三面围挡、设有顶棚的建筑,在破碎机进料斗上端、出料口上端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效率80%)收集由1台风量5000m3/h的风机引入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处理后在大棚内排放,未经收集粉尘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建筑围挡削减;③采取物料覆盖运输,车辆清洗、场地清洁等减少运输粉尘产生。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 (1)设置1个0.2m³的一体式油水分离器,1个5m³的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农户清运作为农肥;(2)在厂区出入口附近设置1个容积约5m³的斜坡车辆清洗池,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设置1个3m³的清洗废水沉淀池,不外排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4)在办公综合楼附近设1个20m³的雨水收集池;在项目内露天区域和办公区区域周边设置雨水收集沟,汇集至雨水收集池前端,在前端设置分流阀(分流阀一端连接雨水收集池,一端连接外排雨水管道),将前30分钟初期雨水分流至雨水收集池内收集回用于喷雾降尘,后期雨水分流至外排雨水管经总排口排入周边沟渠。在大棚四周沿屋檐设置雨水收集管沟,汇集至雨水收集池前端,并在池子前端设置分流阀,分流阀一端连接雨水收集池,一端连接外排雨水管道。将大棚屋面前15分钟初期雨水收集进雨水收集池,后期雨水分流至排放管道排入周边沟渠。从雨水收集池附近设1条外排雨水管道至厂界处,设置1个雨水总排口。(5)根据当地管理部门要求,雨水收集池、分流阀、排放口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平台,做到实时监控,避免初期雨水直接排放。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场地内降尘(集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矿袋清洗废水沉淀底泥清掏自然晾干后作为产品外售;破损矿袋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售;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泔水和油污按要求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农户清掏作农肥。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在废机油桶存放区域设置围堰或托盘、备用收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达到至少2mm厚的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堆棚、破碎车间、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运输车辆清洗池、矿袋清洗池采取简单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办公综合楼、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并妥善管理;(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处理后达标外排,喷雾降尘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定期喷雾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员工工作时应尽量佩戴防尘口罩;(3)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和风险防范、应急培训,确保生产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应急技能;(4)根据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同时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况下;(5)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备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将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项目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