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炭渣浮选与资源综合利用研究项目 | 建设地点 | 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屯-雨过铺片区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园云铝润鑫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炭渣浮选与资源综合利用研究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屯-雨过铺片区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园云铝润鑫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内容及规模:优化现有铝电解固废破碎车间破碎工艺,调整车间破碎的原料;优化现有10kt/a废阴极生产线的处理工艺;优化调整现有20kt/a大修渣加压浸出生产线工艺;现有5kt/a炭渣处理回收氟化铝生产线改建为20kt/a炭渣浮选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50kt/a铝电解固废处置能力(大修渣30kt/a、炭渣20kt/a),其中大修渣包括15kt/a废阴极、5kt/a废耐火、10kt/a混合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期中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相关条款执行。(2)本项目部分区域改造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3)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降尘。(4)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施工区域采取高2.5—3m的围墙,建筑物外用塑料编织布做围墙,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5)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工具清洗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悬浮物。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道路浇洒等,不外排。(2)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2)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采用低噪声先进的工艺,应经常对施工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将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由于该工程施工期较长,各组建筑将分期进行,建议尽量利用工地已完成的建筑作为声障,而达到自我缓解噪声的效果。(4)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产生废弃土石方。(1)项目在拆除原有设备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弃设施设备,废弃设施设备中如沾染危险废物的,应清理废弃设施设备中的危险废物后方能外售废弃物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如不能清理干净危险废物的设备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2)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材料(如钢材边角料等)可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红河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定的规范性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施工车辆在运送建筑垃圾应使用不漏水的翻斗车,建筑垃圾不得沿途漏散、飞扬,清运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带泥污染路面,应严格按照环卫和公安部门确定的路线行驶。(3)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的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云铝润鑫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厂区沿各建筑物、道路边设置雨水收集沟,连通至初期雨水池,厂区已建有1套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400m3/d,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已设置1座2300m3的事故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厂区已设置1座5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旱季用于厂区绿化,雨季进入中水池暂存,作为绿化用水使用,生活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完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硫酸洗涤塔尾气、大修渣破碎废气、氟盐煅烧碱洗塔废气、球磨除尘器废气、炭渣破碎废气以及烘干废气。其中炭渣破碎废气以及烘干废气排气筒为新增,其他为现有。硫酸洗涤塔尾气经两级水洗+两级硫酸洗涤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17.5m排气筒排放;大修渣破碎废气通过负压密闭集气罩和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9m排气筒排放;氟盐煅烧碱洗塔排放口经两级水洗+两级碱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5m排气筒排放;球磨废气通过负压密闭集气罩和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7m排气筒排放;炭渣破碎废气通过负压密闭集气罩和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7m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通过封闭破碎机、密闭厂房等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大修渣收尘灰暂存于1#危废暂存库5区,返回2#线作为原料使用;炭渣收尘灰暂存于1#危废暂存库1区,返回3#线作为原料使用;铝粒、铁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回用于电解槽;钢棒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部分返回钢爪厂家置换阳极钢爪、部分回用于阳极组装中频炉作为铁剂添加料使用。本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废矿物油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全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能够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风险,去向合理。本项目产生的废辅料包材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库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已建1#危废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改造的2#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4、噪声治理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①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②采用操作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2)隔声、消声各噪声设备均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3)加强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对于厂区流动声源,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0日至7月23日期间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于7月15日、7月24日在红河日报同步开展两次报纸公示和周边村民委员会等的公示栏现场粘贴公示。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个人发放78份,回收78份,团体发放了10份,回收了10份,回收率100%,调查的社会团体和周边居民均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