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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金平县建筑垃圾和河道治理产生的鹅卵石、碎石及河沙回收利用)

发布日期:2025-10-2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金平县建筑垃圾和河道治理产生的鹅卵石、碎石及河沙回收利用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镇曼棚村建设单位金平县绍林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m2(30亩),总建筑面积5140m2,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加工区2000m2、原料堆场2000m2、成品堆场1000m2、办公生活区120m2和食堂20m2。设置一条年处理建筑垃圾和河道治理产生的鹅卵石、碎石及河沙300000t/a的生产线,其中建筑垃圾25万吨/年,河道治理产生的鹅卵石、碎石及河沙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对产生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经洒水降尘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的生活及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全部回用不外排,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施工期施工噪声应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和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拣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此外,施工单位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废的堆放和处置,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条例,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 大气环境影响(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根据计算,项目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按照75%计)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为0.429t/a、0.163kg/h、9.06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2)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原料成品堆放粉尘、成品料装车扬尘、运输扬尘、原料破碎筛分无组织粉尘、投料、出料、物料输送无组织粉尘。本项目通过在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库、成品料仓处设置一套喷雾降尘系统、原料、成品堆存于密闭的厂房内,车辆进出时开启,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浓度≤1mg/m3。因此,认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1)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1个,容积100m³),不外排;(2)轮胎清洗废水经轮胎清洗池,沉淀处理后回用(1个容积5m3),不外排;(3)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沉淀后回用洒水降尘(1个,容积50m³),不外排;(4)食堂废水经1个0.5m3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5m3的收集池暂存,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5)生活污水进入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6)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喷雾除尘。运营期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吸收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塑料、废金属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木材外售给生物质颗粒厂做原料;车辆轮胎清洗池底泥、洗砂沉淀池底泥和渗滤液收集池底泥脱水后外售;除尘灰经收集后与产品一并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废油脂、食堂泔水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 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无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达到至少2mm厚的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重点防渗区要求。初期雨水收集池、轮胎清洗池、三级沉淀池、洗砂区、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办公生活区、道路区、厂房(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一般固废暂存区)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泄漏和火灾造成的二次环境污染。严格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环评要求,企业需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存放工作(应建设应急物资库存放项目应急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包含但不限于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沙、防护面罩、防护服等;需进行应急物资的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使用有限期并及时进行更换),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时演练照片及文件资料需进行存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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