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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烘干车间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9-23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烘干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水县盘江乡石洞村建设单位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绿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位置于盘江钛采选厂东侧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及林地,其中项目新增小部分占地为商品林。本项目占地为10亩(6666.7m2),根据现场踏勘,实际建设占地面积为5.36亩(3572m2)其中包括烘干车间、辅助用房及道路,其余为预留空地。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烘干708t钛精矿,烘干车间内设烘干炉一套,配套冷却管及除尘措施等相应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一、施工期:1.施工废气:项目后续施工主要产生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建筑材料等运输产生的扬尘、产生量较小,施工废气可通过自然扩散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扬尘要求对运输车辆及场地堆放的建材进行遮盖,通过上述措施,项目后续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2.施工废水:项目后续施工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如厕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生活办公区已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通过上述措施,项目后续施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3.施工噪声:项目后续施工产生噪声主要来源于环保设施施工、焊接及部分设备安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5.生态环境:通过对项目区域和项目建设用地内实地踏勘调查,项目场地内已无原生植被存在,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植被主要为区域常见的物种以及常见作物,本次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二、运营期: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包括上料、堆场、装卸粉尘、烘干粉尘及生物质燃烧废气等。本项目烘干车间厂房设置为半封闭结构、输送皮带密闭,其上料输送、装卸、转载过程均位于厂房内,根据估算模型估算,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的小时落地浓度最大值小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烘干机排气口密封,烘干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管道,采用管道并联方式经过风量为1.8万m3/h的风机经密闭管道引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高1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正常情况下,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等大气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2.本项目依托盘江钛采选厂雨污分流,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本项目道路洒水后蒸发损失,绿化用水经植物吸收、渗漏、蒸发等,本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由选厂调配,生活污水量不增加,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盘江钛选厂原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车间生产线中的生产设备运行,包括振动给料机、胶带输送机、回转烘干机、冷却机等,噪声声级值在65-90dB(A)之间,通过厂房设置隔声措施、合理布局、设备减振措施,根据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布袋除尘灰、炉渣、员工生活垃圾、废机油。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并设置吨袋收集炉灰,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作肥料;员工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使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已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车间、堆场、生活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已按照要求进行一般防渗。简单防渗区:主要为运输道路、生产车间,已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6.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有废废机油,贮存量很小。项目区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项目区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搬运废机油时要轻装轻卸,包装桶应确保无破损,若发现破损应立即更换,避免废机油泄漏,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若发生火灾事故,会产生消防废液,消防废液禁止外排,经检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外排,车间除尘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事故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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