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德茂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钢管加工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云南德茂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钢管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削峰填谷 | 建设单位 | 云南德茂管业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占地面积41856m2(62.78亩),其中办公楼面积552m2,加工厂房17762.78m2,堆料棚8756.68m2(根据设计提供的厂区平面布置图所得),布设螺旋、直缝钢管生产、检验设备,并对一部分钢管进行表面防腐,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20万吨钢管生产项目。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一)大气环境影响在整个施工期拆除原有疫情控制隔离板房、建筑物的建设、设备安装等过程会产生粉尘,车辆行驶会产生扬尘,运输车辆和机械会产生燃油废气,车间厂房焊接时会产生焊接烟尘。通过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1.扬尘(1)施工现场内少量开挖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2)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3)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遮盖等防尘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密封式垃圾站,并及时清运出场。同时,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2.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本项目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减速慢行,车辆运输物料进行遮挡。3.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放置于地势平坦处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选用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二)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仅有施工人员洗手污水,通过设置1个1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通过设置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施工期雨季雨水通过已建好的雨水管网收集处理后外排。(三)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为疫情隔离板房拆除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且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四)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原有隔离板房拆除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办公楼、堆料棚、厂房等建设产生的废建筑物、安装设备产生的废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水池开挖的土石方。隔离板房拆除产生的废建筑材料能回收利用的通过外卖资源回收企业,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办公楼、堆料棚、厂房建设、设备安装产生的废材料能回收利用的也是外卖资源回收企业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水池开挖产生的废土石方通过回填至绿化带,不外排。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防腐(涂漆)有机废气,焊接废气,其中,有机废气通过设置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表2限值要求。焊接烟尘通过设置10台(1#~10#)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能够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限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迤萨镇居民,保护目标位于项目区上风向和侧风向,受项目污染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厂界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环境影响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水压试验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风机安装消声器,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产设备经采取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东、西、北、南面昼夜预测值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作为废铁外售;水压试验循环水池内沉渣打捞后作为废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迤萨镇垃圾回收箱,和当地居民生活一同处置。水泥砂浆废渣和焊渣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通过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危废、油漆、油类物质泄漏发生可能性较小,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分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为废润滑油泄露、环氧沥青漆泄露、润滑油泄露、丙烷泄露。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工程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