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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石屏县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9-23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石屏县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村委会石龙冲石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旁建设单位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622.33万元,占地面积2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4.04平方米,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60吨,本项目建成后服务范围包括石屏县城、宝秀镇、坝心镇、环湖村庄、大桥乡、新城乡等。主要采用“预处理三项(油、水、渣)+粗油脂收集+渗滤液处理(生物碳源处理系统)+除臭”的处理工艺,建设内容包括处理车间、渗滤液处理系统(生物碳源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以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3年9月动工建设,处理车间已建设完成,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2024年12月24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发了《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红石环不罚告字〔2024〕04号),目前还有生物碳源处理系统、电锅炉、厂区围墙、厂区绿化等配套设施未建设完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已于2023年9月动工建设,截至2024年4月,处理车间已建设完成,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2024年12月24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发了《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红石环不罚告字〔2024〕04号);目前还有生物碳源处理系统、电锅炉、厂区围墙、厂区绿化未建成,但生物碳源处理区场地已平整完成,相关池子已开挖完成。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经咨询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该项目施工以来未接到任何关于环保投诉的事件。本项目后续施工主要建设生物碳源处理系统、厂区围墙和绿化,同时安装电锅炉,后续施工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影响较小。本次环评提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时间,以减小施工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石屏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项目后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氨气、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主要采取UV光氧+酸喷淋+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加盖封闭生物碳源处理系统各类池体,在卸料间和生物碳源处理系统产臭集中区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在采取环保措施后,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NH3和H2S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有组织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经进一步预测分析可知,一类区和二类区网格点NH3、H2S、非甲烷总烃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其中NH3、H2S叠加浓度均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叠加浓度可达到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1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且项目无组织面源边界外延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10.1.1中对环境可接受的定义,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周边雨水沟渠;设置1个1m3的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车间区域初期雨水单独设置收集系统并连接至生物碳源处理系统;酸碱喷淋塔分别配套1个4m3的循环池,浊循环酸碱废水每月更换一次,浊循环废水进入生物碳源处理系统;锅炉系统废水作为酸碱喷淋塔补水使用;自建1座50m3/d的生物碳源处理系统,采用“短程厌氧制酸技术”的处理工艺;渗滤液收集管线和生物碳源处理系统应进行防腐和防渗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车间区域平台初期雨水一起进入生物碳源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物碳源处理系统,主要采用“短程厌氧制酸技术”处理为生物碳源产品后外售给石屏县污水处理厂使用,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3.地下水正常工况下,在采取设计和本次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污染物从源头得到控制,污染物不会直接进入地下水,因此,在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不会对场地周边地下水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氨氮和耗氧量在预测期内均有不同程度污染超出厂界,但超标范围内均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区影响范围内无饮用地下水点,在新建区域达到本报告提出的防渗标准及要求,同时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按时监控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的情况下,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上来说是可接受的。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输送机、物料泵、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在70—88dB(A)之间,属性为连续性。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隔声罩、设备加装减振垫,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固废项目废油脂作为工业粗油脂原料出售给禄丰云瑞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分拣渣、制浆分离渣、除杂渣和三相分离渣统一清运至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生物碳源处理系统废渣清运至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废桶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弃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固废处置率100%。6.生态环境项目建成运行后,项目用地将全部变成公用设施用地,占评价区比例仅为2.01%,占比较小,不会对评价区域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显著影响。项目建成运行后,现状自然植物全部被清除,取而代之为人工绿化植物,但现状自然植物种类是分布很广的常见种类,项目运行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由于现状评价区人类活动频繁,陆栖脊椎动物主要以小型常见动物为主,野生动物稀少,加之动物具有趋避反应,因此对动物的影响较小;通过采取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和水保措施后,项目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是高浓度有机废液(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次氯酸钠、硫酸、废矿物油和废UV灯管。项目风险类型为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和火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防火、防渗措施及设施,同时,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项目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较小。三、总结论 本项目属于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可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平面布局合理可行,符合相关规划和行业规范、环境功能区划、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评价原则的要求。项目资源化处理工艺成熟可靠,经方案和经济论证可知,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可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公众调查表明,现场公示、网站公示和报纸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要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废水采用“短程厌氧制酸技术”处理为生物碳源产品后外售给石屏县污水处理厂使用,固废处置率100%,加强风险防范管理,保证相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采取可研报告和本次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石屏县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开展了第一次信息网络公示,并在石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口标志牌处开展了第一次现场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红河网上开展了两次网络公示,在《红河日报》开展了两期报纸公示,在石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办公室门口处开展了第二次现场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报批阶段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报批前公示,最终形成调查结果。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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