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哨二区后备猪培育基地)

发布日期:2025-09-23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哨二区后备猪培育基地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猴街居委会猴街二组建设单位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弥勒市新哨镇猴街居委会猴街二组,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8665.09m2,建筑面积为7278m2。建设规模为:项目建设后年存栏量为4000头,年出栏后备母猪8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运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有猪舍、废水收集池、堆粪棚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烘干棚天然气燃烧器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项目污水主要为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堆粪棚渗滤液、消毒废水、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猪粪、病死猪、防疫固废、饲料残渣、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油污、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为废机油。
一、废气治理措施①猪舍恶臭:采用合理设计日粮(添加益生菌和EM活菌剂)以及喷洒微生物除臭剂,猪舍加强通风、以及猪舍周边种植绿化树等措施进行除臭。②废水收集池、均浆池恶臭:盖板封闭,喷洒除臭剂、周围加强绿化。③堆粪棚恶臭:堆粪棚为密闭车间,并定期喷洒微生物除臭剂;④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楼顶1.5m的烟囱排放。二、废水治理措施①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规模15m3),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晴天绿化。②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设置隔油池(规模0.05m3)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进入1000m³废水收集池暂存,依托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哨种猪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农田灌溉。③尿液、粪便经过粪尿收集池收集后,通过PVC管道进入均浆池,然后泵至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粪污进入PVC管道前设置过滤网进行初步过滤,固液分离后的固体粪便进入堆粪棚发酵,尿液则通过PVC管道进入废水收集池,依托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哨种猪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农田灌溉。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设备选型低噪声设备,对固液分离机、水泵设备安装减振垫进行设备基础减振处理,且高噪声设备位于密闭房间内。②优化设备平面布置,噪声设备与厂界有一定距离;加强绿化;通过距离及绿化吸收实现噪声衰减。③在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的边角、场地外边坡等空隙土地及不规则土地进行绿化。④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减振等措施检查维护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转。⑤为减少猪叫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猪饮食结构和时间,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应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群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以缓解猪只的不安情绪。四、固废治理措施①病死猪委托弥勒市北斗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场清运处置。并在厂内建设1个冷库,用于临时暂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②建设一个堆粪棚(规模300m2),粪便、饲料残渣进入堆粪棚发酵,用于还田施肥。堆粪棚建设渗滤液收集管道,渗滤液直接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废水收集池,同时按环评要求进行围挡,并进行重点防渗,防渗要求: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③防疫固废设置一个5m2的防疫固废暂存间暂存,设置明显的标识,定期消毒和清洁,采用专用包装袋、容器分类收集,按照当地动物防疫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④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定期外卖给废品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猴街村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⑤食堂设置泔水收集桶,用于收集厨房产生的泔水,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规定处置。⑥设置废油脂收集桶,用于收集隔油池隔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规定处置。⑦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密闭盛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5月9日,建设单位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5年5月29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并附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在网站公示期间,同步在红河日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总第11876期4版)、2025年5月29日(总第11877期4版);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在项目区所属地新哨镇人民政府、猴街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公告张贴,公告张贴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粘贴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2025年5月29日,建设单位向周边影响范围内居民及公众团体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主要调查对象为项目所属的猴街村委会距离项目区较近的居民,建设单位总共发放公众意见表30份,共回收30份,均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拟审批意见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