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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专题研究线索“清零”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州扫黑办

发布日期:2020/03/2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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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弥勒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相关重点线索核查、评查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俊忠,市法院代理院长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苏超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具体参与重点线索核查评查人员及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扫黑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就相关重点线索核查、评查情况进行汇报,政法各部门参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实际就相关重点线索核查、评查中存在的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引导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等工作进行深入讨论。

  会议要求,根据省、州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深挖根治大会战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能在6月30日前实现线索“清零”的目标。一是要加强上下对接。截至目前未查结的线索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查清事实形成结论性报告上报,争取办结销号。针对重点难点线索要提出解决办法措施,由政法各部门会商形成统一意见,形成线索核查结论性报告,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早日办结线索。二是要做好答复解释工作。线索核查情况要及时回复举报人,做好答疑释惑及思想引导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三是要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针对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等多种渠道解决问题,有调解条件的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四是要做好舆论引导。要按照“三同步”要求,在做好线索核查的同时,做好舆论引导准备,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正面发声,引导好舆情。

  会议强调,要组织线索核查集中攻坚、破案攻坚,尽快实现积案、线索“双清零”,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黑恶案件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要完善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对接机制,将依法严打黑恶势力与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同步推进,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推动深挖根治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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