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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3/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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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00

项目名称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绿差冲村民小组

建设单位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工程位于开远市灵泉街道办绿差冲村民小组,项目新增用地35.8172hm2(包括现有灰场外扩容工程征地和下游扩建工程用地),现有灰场占地28.5953hm2,扩容扩建后整个灰场占地64.4125hm2。本次扩容扩建工程设计总服务年限为15年,拟采取一次征地、分期建设和分阶段运行方式开展,其中扩容灰场计划2024年6月建成,服务于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现有2×300MW机组,设计服务年限为1年(第一阶段,第1年),作为扩建灰场建设过程中临时过渡灰渣堆场;扩建工程计划于2025年6月建成,前3年(第二阶段,第2-4年)服务于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现有2×300MW机组和拟新建1×700MW机组,后期(第三阶段,第5-15年)仅服务于电厂现有2×300MW机组。项目灰场对新建1×700MW机组仅进行临时过渡存放,服务年限为3年,后期灰渣综合利用或另行处置。扩容工程(第一阶段)服务期满封场后启用扩建工程,不存在扩容和扩建灰场同时运行的情况,由于没有开展封场设计,故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封场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存在生态、土壤、地下水污染因素。

项目总投资20174万元(其中扩容工程投资概算6050万元,扩建工程投资概算14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1.77万元(其中扩容工程环保投资估算207.42万元,扩建工程环保投资估算824.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在开挖平整过程中,应及时回填开挖出的土石方或者及时清运处置,避免施工场地堆放大量的土石方因风力起尘造成污染。

(2)避免大量建筑材料的堆放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应根据施工场地需求量外售施工材料,减少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堆放量,同时对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的原料采用篷布覆盖措施,并进行洒水降;

(3)建筑材料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应放慢行驶速度且不得超载,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泥土洒落,以减少起尘量。

(4)为防止场地起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可有效防止扬尘,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2、施工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1)扩容工程(第一阶段)和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施工场地分别设置1个6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并回用于内部洒水降尘,不外排。

(2)扩容工程(第一阶段)和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施工场地分别合理设置截排水沟,在地势较低处分别设1个6m³的沉砂池对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收集沉淀后回用或排放;扩建工程施工期临时表土场设于扩容灰场库区尾部,堆场雨水纳入扩容灰场渗滤液经排洪竖井、排洪卧管进入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最终用于灰场回用。

(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或雨天进行。

(4)在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平整、压实、设置排水沟、沉砂池等工程措施。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建筑材料的运输等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段进行,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5)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6)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声;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内部,无弃方产生。扩建工程施工剥离表土临时堆放与扩容工程(第一阶段)库尾区域,后期用于项目内绿化及土地恢复覆土。

(2)建筑垃圾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点,禁止随意丢弃。

(3)对库底清理废物应分类处置,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应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合法点处置。

(4)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将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子垃圾收集点,禁止乱堆乱放。

(5)旱厕粪便请周边农户清掏后做农肥施用,处置率为100%。

二、运营期措施

1、运营期大气措施

(1)扩容工程灰场(第一阶段)依托现有灰场已配置的2辆洒水车(车上配套有远程喷洒系统)洒水降尘;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灰场两岸沿截洪沟设置喷洒管网对库区边境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并依托现有灰场已设置的2辆洒水车(车上配套有远程喷洒系统)对库区中心区域洒水降尘。

(2)灰场运行采用分区、分块的原则,灰渣在火电厂装车前应进行调湿搅拌均匀,保证含水率在25%。

(3)运到灰场的调湿灰应及时铺摊和碾压,铺摊碾压过程应按操作要求喷洒进行,实行流水作业,以减少对灰面的扰动。

(4)碾压后的灰面应保证光滑平整,表面形成硬壳层防尘,并防止车辆和人畜扰动。

(5)一旦形成永久灰面和坡面,及时采用块石护坡或碾压成灰渣子坝。

(6)干灰经调湿搅拌均匀,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运灰汽车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过程的车速在40km/h以下,严格控制载量,防止风吹起尘及运输过程中的漏洒污染沿线环境。

(7)每天定时对运输公路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雨天除外)。

(8)以项目贮灰区边界划定500m卫生防护距离,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和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

(1)场外截排水系统:根据灰场整体规划,截洪沟拟在扩容工程(第一阶段)施工期一次性建成。项目截洪沟的防洪标准按50年设计,在最终堆灰面1266m以上新建由西南向东北的2条矩形钢筋混凝土截洪沟(总长度5460m),将洪水截流引至下游库区外,对坡面汇流进行拦截和排泄。根据水文资料并考虑灰场上游公路边边沟(断面0.9m×0.6m)的作用,经计算新建截洪沟断面为,为减少投资,截洪沟分段设计,左岸(北侧)沟分三段,第一段断面1.6m×2.1m,底坡i=0.015,长约1025 m,第二段断面1.6m×2.4m,底坡i=0.015,长约495m,第三段断面1.95m×2.4m,底坡i=0.015,长约1300m,右岸沟(南岸)分三段,第一段断面1.0m×1.4m,底坡i=0.015,长约275 m,第二段断面1.8m×2.4m,底坡i=0.015,长约285m,第三段断面2.0m×2.5m,底坡i=0.015,长约2080m,出口接入灰场外,南岸截洪沟穿公路时为涵洞,出口的陡坡段按高差每隔4m设一跌水井,末端设消力池和出口护坦段。

(2)渗滤液收集系统:扩容工程(第一阶段)依托现有灰场已建成的1座排洪竖井+1条556m排洪卧管+重建总容积6000m³的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含消力池、收集池和回用池)用于灰场洒水降尘和碾压用水,不外排;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新建2座排洪竖井+1条长750m的排洪卧管和总容积11000m³的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包括消力池+收集池+回用水池)收集,后采用水泵抽送至灰场用于洒水降尘和碾压用水,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水泵等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泵房隔声,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

(2)机械作业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3)合理安排好作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程机械设备使用时间。

(4)严格控制运输车速在40km/h以下,严格控制载量,严禁超载。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一般固废处置措施

调节池底泥定期清掏后清运至灰场与灰渣一并堆放,底泥性质与灰渣相同,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满足进入灰场堆放的要求。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虽不新增设备,不会导致检修废物量的增加,但现有灰场管理站内检修车间未设置危废暂存间,仅使用收集桶收集临时暂存,为了减少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本次环评提出在现有灰场管理站内新建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临时暂存,定期清运至电厂危废间,最终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危废间的建设相关要求如下:

①危废间按重点防渗区的要求铺设防渗层,等效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

②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

⑤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⑥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同时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需保留3年。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账制度,应有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地下水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结合项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水污染途径等,《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和本次环评提出采取以下源头控制措施,以减小后续运营期对地下水影响:

①鉴于本项目区分布有第四系松散层、碎屑岩砂泥岩层、含锰灰岩层以及断层破碎带等,目前有限的勘探工程无法全面控制项目区各岩土层及断层带的分布特征,建议后期防渗设计应在进一步详细勘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潜在污染风险区域(可溶岩分布区、破碎带)以及粘土层覆盖厚度不大的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发生渗滤液渗漏污染情况。

②项目建设针对扩容库区内已有勘察钻孔及库区外不作为长期监测的钻孔需加强封堵防渗;并对扩容扩建库区范围内防污性能较弱区域(尤其是岩溶地层及过岩溶地层的断层破碎带)采取加强防渗处理措施。针对扩容库区浅表松散填土层和耕植土层首先考虑清表处理,清除浅层孔隙大、结构松散土层(清表厚度结合最终详细勘察成果考虑),保证库区防渗设施置于厚层微透水或极微透水(隔水)的粘土层上;针对基岩裸露区或破碎带区域先进行清理平整,然后根据需要采用符合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找平处理,并铺设符合防渗规范要求厚度(不低于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防渗性能)的粘土垫层(保护层),随后进行防渗膜铺设,考虑加强防渗处理区域建议采取多层防渗处理。

③项目后续设计调整和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前述意见,并完善防渗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清表、重点防渗区等工程进行严格监理,阶段性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下一阶段施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防渗工程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监理报告等应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④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灰渣堆放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渣场区域内接触的雨水。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计要求完善固灰场周围的截洪沟等截流设施,尽可能减小处理区的汇水面积,进而使进入到固废渣场处理区的大气降水量减少到最小。

⑤运营期控制进场固废的含水率,以减小渗滤液产生量;严格控制进场废物的种类,减小渗滤液水质复杂程度和毒性。处理作业应分区、分单元进行,不运行作业面应及时覆盖;不得同时进行多作业面填埋作业或者不分区全场敞开式作业。中间覆盖应形成一定的坡度。特殊气象条件下应加强对作业面的覆盖;及时对达到处理高度的区域进行封场和复垦。

⑥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当发现防渗衬层系统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分区防控措施

根据可能泄露的污染源分类、污染物性质及生产单元构筑形式,划分了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对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根据设计报告和地下水影响专题报告,项目主要涉及地下水污染工程包括灰场扩容扩建项目库区和渗滤液收集池。

重点防渗区: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库区第四系冲洪积层和岩溶分布区(已包含断层破碎带区域)、渗滤液收集池区域,防渗效果须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10-7cm/s;老灰场已有消力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至今未出现渗漏情况,后期扩容扩建需拆除进行重点防渗。

一般防渗区:灰场扩容扩建库区碎屑岩分布区、防洪沟及雨水消力池、生活区内化粪池等区域,防渗效果须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现有库区防渗采用天然地基层进行防渗,天然地基层厚度及其渗透性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防渗技术要求。

简单防渗区:生活服务设施区(化粪池外)以及道路等区域,在平整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

(3)跟踪监测:结合研究区水文地质条件,根据场区水文地质条件及本项目的工程布置情况,《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提出本共设置6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6、土壤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从电厂管控输入灰渣,除炉渣和粉煤灰,禁止其余固废进入灰场内,防止项目的运营对土壤造成污染。

②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及风险防控措施。

③项目施工和运营所用的粘土材料,应使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粘土,避免因使用受污染的粘土材料用于施工和库区覆盖作业,导致场地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2)过程控制措施

项目为灰渣堆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不考虑大气沉降控制措施,主要从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两个途径分别进行控制。

①地面漫流污染途径防控措施

项目须贯彻“围、追、堵、截”的原则,采取多级防护措施,确保渗滤液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避免渗滤液外溢至外环境。

A、在灰场内设置排洪竖井和排洪卧管,确保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的完整、完好,能够快速地将渗滤液导出垃圾堆体,并将渗滤液导入调节池。

B、整个灰场场外围设置截洪沟,减少受污染的雨水量,同时防止厂区污水漫流进入外环境。

C、扩容工程(第一阶段)依托现有灰场对现有3000m³调节池拆除原址重建1个总容积6000m³的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池使用,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建设容积11000m3的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对渗滤液收集,在丰水期尽快回用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内收集渗滤液,提前腾出较多的容积,降低渗滤液外溢的风险。

D、定期对截洪沟、排洪竖井、排洪卧管等进行巡逻检查,对堵塞的区域进行及时疏通;定期对初期坝等进行安全稳定性的检查,出现裂缝等情况应及时处理,防治垮坝、溃坝事故发生。

②垂直入渗污染途径防控措施

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灰场防渗层的防渗材料采用HDPE土工膜,防渗膜下保护层设为GCL防水垫层。对防渗膜铺设施工困难的陡峭边坡区域拟将浮石清理后,通过水泥砂浆灌缝,并挂网喷素混凝土的技术措施。防渗层的铺设应能适应地基沉降变形,防渗膜下应设置防水垫层。对于边坡基岩出露的地方,应先将岩石处理平整和冲洗干净,然后用M5或1:2水泥砂浆找平处理,厚度30mm,处理后铺设一层300g/m2土工布作保护层,然后铺设防渗土工膜,其上再铺一层防紫外线的300g/m2土工布作保护层。

土工膜的选择及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2014)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避免防渗膜的破损。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③土壤环境跟踪监测

对灰场周边土壤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散,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初期坝溃坝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Ⅱ类场要求做好初期坝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第5.1.2节“贮存场、填埋场的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②安全设施设计阶段应补充护面干砌块石物理性质及筑坝的碾压参数,坝体填筑应满足坝体填土(石)的密实度和均匀性,不得出现填筑不均和碾压不匀的现象;影响堆积坝体稳定性的区域应分层碾压加高,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在不影响堆积坝体稳定的区域可适当降低碾压标准。

③坝面变位应进行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灰场位移、渗流观调点监测横断面均不宜少于2个,每个横断面上标点均不宜少于3个。定期观测,洪水期、地震后或发现有塌坡等现象时,应增加测次。依据监测数据,计算坝体沉降量和水平位移值,当坝体沉降和位移基本稳定时,可减少测次。发现坝体有裂缝或滑坡预兆时,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④建议安全设施设计中补充灰渣堆排工艺设计,包括库区、库内作业道路、堆渣平台、堆存工艺、堆渣作业能力校核及堆坝时机械振动对坝体的危害等设计内容。运营期应加强灰场的运行管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分区、分块、分平台压实运行堆渣,可有效避免初期坝溃坝。

⑤灰场的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排洪构筑物进行安全监测,排洪构筑物的安全监测应包括: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必须保持灰场排水系统通畅,及时排除澄清灰水及洪水,控制灰场水位,使坝前干滩长度不小于150m。定期对场内外截洪沟、渗滤液收集设施(卧管、竖井和调节回收水池)进行巡逻检查,对堵塞的区域进行及时疏通,汛期应增加检查频次,避让日常维护的失察、失修或工程措施不当等造成溃坝事故的发生。

⑥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

⑦应配足配齐各作业岗位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回收、报废进行登记。防护用品要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更换和处理。

⑧应在场区周边、运输道路、渗滤液收集回用设施等危险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其标志设置应符合GB18597中的有关规定。

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⑩根据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评审备案;成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及应急对策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结合演练情况提出修订意见。

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灰场安全风险动态评估,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灰场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⑫严格落实《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2)废机油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做好防渗、防腐、防漏处理,设置明显环保标志,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五联单制度和登记制度。指派人员管理,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做好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

②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等设施是否出现开裂现象,保证其防渗性能完好;

③配备适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同时定期进行检查,当废矿物油发生泄露时,可使用消防沙或吸油棉进行吸附;

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厂内风险物质识别、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⑤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废机油的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容器。

(3)应急处理措施

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出详细的、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与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协调。

8、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在施工工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堆灰等。

②针对占地范围外的红椿,施工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进行保护,严禁破坏。建议对占地周边的红椿进行挂牌保护,提醒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不得对其破坏。

③工程施工中若发现调查遗漏的重要植物(红椿),须优先采取避让措施进行避让,若无法避让,则须采取迁地保护措施(移栽或采种育苗)进行保护。

④项目实施过程中尽可能避让高山栲林等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

⑤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及周边野生动物进行驱离,并设置一定规模的隔离措施,例如施工围栏、挡板,避免野生动物进入到施工场地。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

⑦项目实施期间,工作人员野外作业会带来野外火源管理的压力,必须把火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杜绝一切隐患。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火灾。

(2)减缓措施

①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

②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

③针对占地范围内的红椿(国家二级保护植物),①对于大乔木,不便移栽,且移栽不易成活的红椿,建议采取异地移栽及采种育苗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移栽到周边不受影响区域并加强管护;采种育苗幼苗成活后进行异地移栽(破坏1株采种育苗异地移栽3-5株),移栽到周边不受影响区域。②小乔木、灌木等适宜移栽的红椿,须采取迁地保护措施进行保护,建议移栽到周边不受影响区域。并需要加强移栽后的管护,确保其生长良好。③移栽和管理严格按照云南汇森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移植方案》进行管控,移栽数量不少于调查发现数量,并加强移栽及采种育苗后的管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生长良好。③必须在项目施工期完成保护植物移栽。④针对占地范围外的红椿,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进行保护,严禁破坏。建议对占地周边的红椿进行挂牌保护,提醒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不得对其破坏。

④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尽量避免瞬时较大声级噪声产生,减轻施工噪声和震动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

⑤项目运营期间注重污染物的治理,确保废物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避免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围植被、土壤环境等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3)修复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迹地的恢复。工程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临时施工迹地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②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高山栲、云南松、毛叶青冈、清香木、坡柳等当地植物。

③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补偿措施

项目建设要永久性的和临时性占用一部分林地、草地、耕地等,使这些资源受到损失,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耕地补偿相关规定,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补偿费,补偿工程占地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林地恢复、异地造林、土地开垦复耕和养护。

(5)管理措施

①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提高管理者的消防意识,避免火灾等灾害的发生。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②对于占地区移栽及采种育苗移栽的红椿,须加强管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生长良好。

③项目实施期间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9、封场要求

本次扩容扩建项目拟分期投资建设,分阶段运行,由于初步设计未开展封场设计,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不包括封场影响分析。本次环评提出项目后续应按要求开展封场设计,办理相关手续,扩容工程(第一阶段)在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减少渗滤液对下游扩建库区的影响,扩建工程(第二、三阶段)在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填埋任务时应按要求开展封场。在封场设计和封场施工时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火力发电厂干式贮灰场设计规程》(DL/T5488-2014)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时,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开展了第一次信息网络公示,并在绿差冲开展了第一次现场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红河网上开展了两次网络公示,在《红河日报》开展了两次报纸公示,在现场开展了第二次现场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会结束后,环评单位经认真修改,并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开展了报批前公示,最终形成调查结果。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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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云南省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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