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红河州环境保护专栏>环保信息公开

个旧市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29 08:5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加强个旧市尾矿库污染防治,个旧市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防治并举、分步实施”原则,对辖区内尾矿库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周边敏感点分布等基本情况排查,摸清污染防治情况和环境风险隐患,并以有色、化工(含磷石膏)、电解锰等行业尾矿库为重点,督促指导尾矿库所属企业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

  目前,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已做环境影响评价的尾矿库有28座,未做环评的除1家已划为基本农田,其余已拆除;正常使用的12座尾矿库,已有11家完成环境风险评估;需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的20家尾矿库已有11家完成应急预案编制的备案。下一步,个旧市将督促企业编制尾矿库污染治理方案,消除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阅读下一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举行挂牌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