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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红政办函〔2023〕9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7/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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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二季度,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一季度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3年二季度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3年二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4个,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合格率为100%。

  (三)2023年二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州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346个,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100%。

  (四)2023年二季度网民留言办理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留言1条,已按时办结。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有的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导致网站出现栏目空白、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如个旧市政府网站;个别县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没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校对制度,发布的内容多次出现错漏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部分县市和州直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没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校对制度,导致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多次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有的县市和州直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到位,平时疏于自查自纠,对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监测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政务新媒体更新信息不及时,存在新媒体账号逾期未更新的情况,如红河县“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信公众号。

  (三)政策解读方面。部分县市不重视政策解读及解读材料发布工作,主要体现在:部分政府网站发布的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未同步配套发布解读材料;部分政府网站未将解读材料与被解读的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或关联错误;普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问题,除文字解读外,较少运用问答类、图表图解类、动漫视频类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运维保障。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有效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坚决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发布本地本部门重要政务信息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加大利企便民应用的探索和开发。

  (二)持续提升内容信息质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信息发布、转发审查机制,切实将“三审三校”“编审分离”“读网纠错”等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严守内容安全底线。要加强信息发布协同联动,加大力度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同时,要发挥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政策发布、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作用,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凝聚社会共识。

  (三)持续压实规范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对照检查指标,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运用技术手段,结合人工检查提升监督管理实效。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每日浏览网站内容,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和新建设的栏目,整合优化长期未更新、空白栏目,提升链接页面的适配性,防止显示不完整、功能不可用,着力改善网民使用体验。

  本季度检查存在问题的县市,须将整改情况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前书面报州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725557,邮箱:hhzzwgkk@163.com)。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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