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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7/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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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饮料、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食糖、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菜籽油》(GB/T 1536-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一般食品参数【苯并[a]芘、三氯甲烷、溴酸盐、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₂计)、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溶剂残留量、水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螨、二氧化硫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丙二醇、纳他霉素、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兽药残留【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等】;农药残留(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多菌灵、吡虫啉、草甘膦、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茚虫威、呋虫胺、氟虫腈等);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甲硝唑、氯霉素、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等);微生物参数(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霉菌);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等指标。承检机构: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告合格样品15批次。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7月27日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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