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次数:
鉴于三角海库区内水位较低,暂不具备开海条件,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8月1日三角海暂不开海,具体开海时间待条件具备后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单位及电话: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 0873—3738105。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1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长桥海暂不开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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