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屯海暂不开海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次数:

  鉴于当前正值大屯海补水、改善水质的关键期,为巩固大屯海保护治理成果,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大屯海2024年8月1日暂不开海,具体开海时间待条件具备后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单位及电话: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 0873—3738105。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