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次数:
鉴于当前正值大屯海补水、改善水质的关键期,为巩固大屯海保护治理成果,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大屯海2024年8月1日暂不开海,具体开海时间待条件具备后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单位及电话: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 0873—3738105。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1日
2023年红河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关于《红河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补贴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