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云财农﹝2023﹞20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原则,拟对2023年1—12月红河州范围内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兑付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补助对象:弥勒市北斗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拟补助数量:185865.5头(猪单位)
拟补助金额:1124万元
拟头均补助:60.47元/头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电话0873—3728618。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