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林草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可圈可点,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法治化护绿工作,一些工作有亮点、有成效,走在了前列,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务林人的法治智慧。现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红河林草依法行政,完成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实施。二是印发《2023年度林业和草原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传播。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活动2次。
(二)努力提升林草法治化水平,健全工作机制上有了新突破。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上年度召开22次党组会,研究林草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到会监督指导。二是联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河州公安局印发《红河州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红河州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年全州林草系统移出案件数量共计161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31件、盗滥伐林木案件60件、森林火灾案件52件、其他18件,案件类型多以盗滥伐林木案件居多;林草部门接收案件共计44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7件、盗滥伐林木案件2件、森林火灾案件2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33件。三是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法律顾问提供普法宣讲2次,法律意见2次,审查各类合同19份,反馈法律咨询8余次,为局党组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民守法加大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活动,一是制定《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普法责任清单》和《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积极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将专项普法与行业普法有机结合,深入林区、深入基层、深入林农,聚焦林权纠纷、国有林场改革、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开展依法治林工作的宣传教育,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不断提升林草行业法治水平,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和谐林区、法治林区建设,为林长制向林长治的转变不断探索实践。三是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纵深推进。先后开展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红河高质量森林资源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宪法宣传周集中展示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业”等主题普法活动。全州林草系统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一是落实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州各县市林草局改革方案已全部制定完成,县(市)行政执法大队已全部完成挂牌工作。根据编制文件,全州林草系统共设执法编制103名,到位41名,目前人员配置问题正采用选调和招录的方式有序开展,确保配齐执法人员,保障执法队伍力量。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依法出具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做好相关告知说明;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及其程序并归档,做到每个案件均可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履行内部审核审批程序,每起案件均能做到在案件调查终结拟作出林业行政处罚意见前报送法制审核部门进行法制审查;执法工作完成后,确保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依法依规在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度,全州林草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共抽取全州林草系统行政案卷54卷,经评:优秀案卷49件,优秀率90%;合格案卷5件,不合格案卷件0件,不合格率0%。上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标导向,以数字林草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理的林业和草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做到便民利企、阳光高效。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提速及时高效。上年度,全州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291件,其中审核转报155件,权限内审批29件,省级委托权限审批107件。三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为目标,做好省级委托的7项林草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明确了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142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涉及林草系统的行政处罚有33项,积极扩大放权赋能效应。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2023年度红河州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抽查计划2项,抽查单位2家,部门抽查计划1项,抽查单位1家。认真做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红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联动平安林区建设。按照州委、州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本局认真落实州扫黑除恶工作、涉枪爆工作及林草平安建设工作,将专项工作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积极开展督查检查,认真梳理总结,保持打击的力度、拓展整治的力度,延续宣传的热度,推动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平安红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林草人的贡献。
二、2023年度推进治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州委、州政府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林草系统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不够,法治理论素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严重欠缺,由于所学专业知识的局限及接受的执法培训不足和未长时间从事执法工作,执法不严、处罚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政务服务水平、营商环境优化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治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集体研讨。上年度,组织召开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党组会议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活动1次。
(二)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林草法治政府建设、立法、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开展实施。明确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分工安排,确保林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
(四)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到“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并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林草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护航红河林草“11231”发展思路开花结硕果。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突出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的学习,专题研究林草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培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培养,以开展法治调研工作及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红河林草的发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现代化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采取网络教学、编印执法讲义、印发指导案例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进行刑衔接运行机制,主动与司法机关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林草违法案件线索通报、证据移交、联合执法等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部门专门人员的选拔。采取招录、选调、培养、交流等形式,选拔使用法学专业或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充实到法治工作部门,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大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以更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普法宣传,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草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推进新媒体融合宣传,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落实“八五”普法各项目标。全面部署全州林草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继续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发挥林草人作用,构建大普法格局。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被评为“优秀”。
(二)红河州林业和草原1名干部职工获得“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先进个人”殊荣。
(三)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队员被通报表扬为优秀队员。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