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2023年红河州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根据《红河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各有关医疗机构申请的基础上,州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2月15日组织州级专家进行了遴选评审,拟同意成立红河州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等5个中心,现公示如下: 

序号

州级质控中心

挂靠单位

1

红河州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2

红河州核医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3

红河州医疗设备器械临床应用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4

红河州创伤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5

红河州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公示期间,如对拟成立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邮箱:hhwsyzk@163.com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