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红河州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坚持领导和州法治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思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办事流程,全面依法履职。一是依据省州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2022年梳理完善权责清单事项5类7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55项,行政检查8项。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权能和职责,并依据权责清单调整完善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坚持“法定权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施许可、开展检查依法有据,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二是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理程序,积极主动为服务企业宣传讲解相关政策,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三是制定办事流程图,对权力行使的实施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进行分解细化,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建立与权力相统一的责任清单,确保执法有据、权责统一。

  (二)落实权责清单,实行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决策事项,依法行使决策权。制定《红河州商务局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局机关决定重大工作布置、重要问题、重大项目、人事任免等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北京(昆明)大成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作出重要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行为、开展重大项目、签订重要合同、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听取其法律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确保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三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作出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决策。

  (三)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加强商务法治化队伍建设,维护新宪法权威,强化队伍法制理念、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队伍依法行政、监管能力、服务社会的水平,提高商务法治工作绩效。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州级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认真梳理涉及各类行政执法的基础数据,建立以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信息、办案信息、监督信息和统计分析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信息库,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红河州商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做好执法监督指导,主要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案卷、事实依据,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强化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在相关领域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监管流程。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红河州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在我州商务执法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梳理州商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清单严格开展抽查工作,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公示。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等监管信息,并在开展检查后及时公布检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定《红河州商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红政办函〔2017〕27号)通知要求,按时更新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预决算信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将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公布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2022年全州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19户。在办理过程中均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二是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运用,提升口岸查验智能化水平,实施口岸收费目录公示制度,降低通关成本,推进农产品“绿色通道”快速通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三是积极申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区红河片区,以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为引领、红河综保区和蒙自经开区为重点、昆河经济带为纽带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六)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增强守法自觉。一是抓住“关键少数”,着重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在学法内容、形式上求创新,通过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学法。2022年,局党组会除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律外,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二是把握普遍多数,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2022年12月初结合第四个“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编印宪法学习资料、邀请法律顾问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并以自学、科室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精神,参与网上答题活动,增强宪法意识。

  (七)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一是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用,结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利用走访驻户时机,积极进村入户普法,宣讲宪法精神、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扶贫政策等内容,并在乡村街道、村委会等场所张贴法治宣传画,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二是面向企业进行普法宣传。2022年6月,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之机,依据待业协会组织开展企业代表参加消防应急演练、以案释法活动,对商务领域企业代表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等内容培训,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提高商务领域企业法治意识。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商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治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完善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开展执法工作缺乏制度基础,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身体力行,全方位履行党政负责人主体责任。年初,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团结带领分管理领导及相关科室责任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科学制定《红河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组织分工,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州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及州级行政部门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2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 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拟制下发了《红河州商务局关于2022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 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深化基层人员普法教育,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进一步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切实提高商务执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素质。队伍建设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与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要实行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制度,同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商务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精神,建立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动态监测和长效监管,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互联网+监管,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综合运用党委、人大监督和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四)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服务,规范权力运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和在线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效能行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建立能够显著提升服务质量的管理及监督机制,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注重抓好效能建设,强力优化政务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大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推进力度,运用动态考评等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坚持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开展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类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服务对象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商务行政法规和政策,加深对商务执法的认识;充分利用红河商务之窗、红河州商务局政府集群网站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州新出台的商务法律、法规、政策,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商务法律渠道,为商务工作者和社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法规咨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