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保障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效推进,现对规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14.12平方公里,其中,东片区8.92平方公里,西片区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河口山腰火车站,南抵红河边,西至坝洒七队,北临开河高速。
3.规划定位
以现有城市功能为基础,发展国际会展服务、跨境物流等产业,以内生式的改造更新为主,提升国门形象。规划区定位为:
(1)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加工制造转移承载区;
(2)区域性高端现代服务聚集区;
(3)中越国际大通道上的创新合作支点。
4.规划布局
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指依托G326形成交通发展轴。
“一带”指依托元江(红河)形成滨水景观带。
“五区”指综合服务区、加工仓储物流区、区域性现代高端服务聚集区、口岸物流仓储区和大健康服务区。
二、业主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红河州河口县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hhpqghjsj@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博远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B座620室
联系人:和工
电子邮箱:8252002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通过网络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填写公众意见,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quark.cn/s/e1bbf77b62ee
提取码:sUc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网络填写公众意见表;
(2)公众可前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或云南博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
(3)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或云南博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