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的通知》(红政发〔2021〕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现将已审核通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见附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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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2023年第一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名单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边合区)管委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