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律师协会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3-05-0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律师协会5月7日组织实习满一年的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红河州律师协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怡杉、李治宏 0873-3197246

  邮寄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225室红河州律师协会

  邮编:661100

  邮箱:honghelx@126.com

  附件:《红河州律师协会2023年第一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