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3月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次数: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地址

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日期

处罚结果

1

红河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蒙自市文澜镇锦华路新天地商业步行街D4-1

医疗卫生

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心电图诊断,该门诊部病历资料中未查见手术部位标识图、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等医疗文书资料,麻醉医生李禾未亲自诊查患者即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九)项

2023213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

2

柏瑞口腔诊所

建水县临安镇鸡市街D2113142324号铺面

医疗卫生

该诊所使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未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单独上岗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未值班但提前在空白处方笺上签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九)项

2023214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 

3

蒙自华美口腔门诊部

蒙自市文澜路10

传染病防治

1.口腔器械灭菌包未规范标识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2.未启封的注射器与日常生活物品、杂物混放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02333

警告, 罚款人民币3000元。

4

蒙自见湖路简氏姐妹口腔诊所

蒙自市见湖路红河电大广场1-211

传染病防治

1.无菌室存放的多个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口腔器械存放时间超过失效日期、未标明责任人

2.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就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202333

警告, 罚款人民币3000元。

5

蒙自雨过铺华美口腔诊所

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卫生院左转200米丁字路口处

传染病防治

1.使用未注册至你诊所的口腔助理医师单独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2.使用过期消毒剂

3.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4.开封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未及时使用,开封后的灭菌棉球未按规定在24小时内使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023329

警告, 罚款人民币37000元。

6

张卫东口腔诊所

开远市兴远北路52号附1

传染病防治

口腔器械灭菌包未规范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责任人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023329

警告, 罚款人民币200元。

7

开远寿华口腔门诊部

开远市智源南路100

传染病防治

使用中的消毒液未标识消毒液名称、责任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023329

警告, 罚款人民币200元。

8

开远一静和口腔诊所

开远市智源南路341

传染病防治

将裸露的手机、眼镜、密封的纸塑袋、玻璃片、塑料条等物品存放于传递窗口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023329

警告, 罚款人民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