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州、市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引导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蒙自经开区的管辖和建设范围,合计91.80平方千米(含综合保税区1.97平方千米),其中:大屯-雨过铺片区面积73.41平方千米(蒙自市38.08平方千米,个旧市35.33平方千米);产城融合片区面积18.39平方千米(蒙自市14.75平方千米,个旧市3.64平方千米)。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人口
规划远期城镇常住人口16.6万人,农村常住人口3万人。
(5)规划定位
立足自身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基础,在现有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红河州强链、延链、补链产业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引领产业集聚、促进转型升级,建成昆河经济走廊上的国际性陆港、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红河州核心产业平台和产城融合示范区。
(6)产业发展方向
蒙自经开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其中:大屯-雨过铺片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产城融合片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贸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
(7)规划目标
引领滇南全方位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面向东南亚进行国际合作与分工。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理念,以“中国制造”为路径,实现产业集聚和工业升级,为红河州开放发展及滇南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产业支撑。其发展目标为:跨越发展的产业园区、引领滇南的智造园区、融入国际的贸易园区、产城融合的复合园区、健康宜业的绿美园区。
(8)规划结构
蒙自经开区规划形成“两核引领、三轴联动、两环萦绕、多心共生”的城镇空间结构。
两核引领:指综合保税功能核和产城融合服务核分别引领生产空间聚群化发展和生活空间宜居化建设。
三轴联动:1条南北向产城互通轴和2条东西向功能联系轴贯穿蒙自经开区,联动各功能区块。
双环萦绕:指内外双环环绕蒙自经开区,内环为环湖(大屯海)生态环,外环为外围(山体)生态环,内部通过2号沟、4号沟滨水绿带以及规划通廊等实现互通,引水入园,引山入厂,塑造山水生态产业园区基底,打造绿美园区。
多心共生:多个商业商务中心和休闲文化中心分布,进一步完善蒙自经开区公共服务职能体系。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规划占用耕地、林地,改变原有植被,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施工期扬尘、规划区新建配套设施等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建筑施工及社会活动产生噪声;地表开挖等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建筑垃圾的临时和长期堆放对环境的影响。
(3)进驻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4)进驻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切实做好耕地、林地补偿工作。
(2)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施工噪声的控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3)对进驻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进驻企业生产工艺、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进驻企业的环保监管,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5)加强区域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与评价,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的实施,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873-3946303
电子邮箱:493232774@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871-64112348
电子邮箱:1604572151@qq.com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