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促进我州农产品出口,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致富,红河州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在红河州评选首批农产品出口先进试点乡镇,通过重点扶持创建,建成农产品出口先进乡镇,形成示范效应。经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等程序,初步评定“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8日至14日,对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红河州商务局反映:业务咨询及意见反馈电话:0873-3732260(传真),联系人:王志雄、董燚。
附件:红河州创建“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公示名单
红河州商务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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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创建“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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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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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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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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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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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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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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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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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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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所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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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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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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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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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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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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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街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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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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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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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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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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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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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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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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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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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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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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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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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普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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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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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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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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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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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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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苗族壮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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