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关于选任第二届州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选任郑皓星等60名同志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2022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9日。

  特此公告。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红河州人民监督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