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现已启动红河州“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红河州“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2)规划年限:2021—2025年
(3)规划范围: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行政辖区范围一致,包括红河州区域范围下辖4市9县(弥勒市、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元阳县、建水县、红河县、石屏县、泸西县、屏边苗族自治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总面积为3.29万平方公里。
(4)规划重点:本次规划研究的重点主要包括交通网络、综合枢纽、运输服务、智慧交通、安全保障、绿色交通及行业治理等七个方面内容。
(5)规划原则: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6)规划定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北连昆明,东接文山,西邻玉溪,南与越南接壤,北回归线横贯东西。红河是云南第四大经济体,将按照“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结合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滇中城市群规划、红河州“十四五”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以及红河州在区域中的发展形势和需求分析,确定红河州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滇南区域物流枢纽。
(7)规划目标:以“提升红河强度、开拓红河广度、强化红河密度、实现红河高度”为原则,按照“城市路网内通外联,国省干线提质增效,高速高铁对外畅达、内部便捷,民货机场快速高效”为愿景,到2025年,实现红河州“邻县通高速、邻州通铁路、南北通航空、州府强枢纽”的目标,构建“三纵三横一边十连”的高速公路网格局,基本形成多层次、高标准、广覆盖、便捷化的公路网络;继续推进弥蒙铁路的建设,加快推进文蒙铁路、普洱—蒙自铁路、建水—石屏—元江铁路、玉溪—弥勒铁路、弥勒—泸西—曲靖铁路等项目,强化与昆明、曲靖、文山、普洱等周边城市的1.5小时经济圈,实现铁路与周边相邻州市的全面连通;加快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元阳民用机场等支线机场以及弥勒、建水、红河、河口、泸西等通用机场的建设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实现通航,并依托城际铁路、城市有轨电车网络完善城市候机楼体系,实现全州机场的合理布局;依托公路、铁路、民航等高、快速的对外交通体系建设,将红河州初步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在滇南中心城市,积极推进个开蒙同城化发展进程,强化城市快速公交的建设,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升个开蒙同城化片区的形象和吸引力,增强凝聚力和辐射力。
二、环境影响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调查评价区域生态、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水源保护区等)。
②通过规划分析、评价,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规划布局、规模及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原则性措施与建议。
③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④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结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873-373323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871-64112348
邮箱:1604572151@qq.com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