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红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规定,现将蒙自市政府起草报送州人民政府审查修改的《关于修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月15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红河州司法局立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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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