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准予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定,现将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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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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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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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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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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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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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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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采矿权延续变更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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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国土资〔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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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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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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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国土资〔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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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