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服务电话的通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次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具体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人禽(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保障春耕备耕工作有序开展、农产品供应充足稳定,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决定成立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专组,开通服务电话,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提供农牧业生产相关服务。现将服务保障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负责假劣农资经营投诉举报受理、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检测等事务的处理。

  服务电话

  0873-3944796(工作日)

  0873-3734313(节假日)

  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服务

  负责动物疫情投诉举报受理、防控技术指导和防控队伍组织调派等事务的处理。

  服务电话:

  0873-3722895(工作日)

  0873-3734313(节假日)

  农产品稳产保供服务

  负责农产品产销衔接、农产品运输、收购及生产技术指导等事务的处理。

  服务电话

  0873-3795896(工作日)

  0873-3734313(节假日)

  服务保障电话自2月8日起开通

  8:00——11:30

  14:00——17:30

  专人接听,疫情解除后关闭。

  服务保障电话关闭后,如有农业农村相关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等事宜,请致电0873-3732406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