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次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500015192690F)拟向登记机关——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注销,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有相关债权债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与本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2025年11月6日
红河州司法局准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云红交综屏罚〔2025〕01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