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5〕8号)的有关要求,红河州财政局拟对不适宜现行政策规定及工作需要的《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银保监会红河监管分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规〔2022〕1号)进行废止,现将起草的《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关于废止红河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hhjrk505@163.com)将意见反馈我们。
附件:1.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关于废止红河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银保监会红河监管分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规〔2022〕1号)
红河州财政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