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准予变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书(李春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

李春梅:

你通过开远市司法局初审于2025年8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变更执业机构,至开远市交通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执业类别: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105办公室领取换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红河州司法局

2025年8月14日